1.目的
規範本中心微生物實驗室培養基製備工作,保證培養基的質量。
2.適用範圍
本規程適用於使用商品化幹粉培養基製備各種待用培養基。
3.職責
3.1培養基製備人員負責按本規程製備各類培養基,及時填寫成品培養基製備記錄,編製培養基目錄,粘貼標簽。
3.2 科室負責人:負責指導、監督檢驗人員按規程製備培養基。
4.製備程序
4.1 概述
4.1.1 製備培養基所用的化學藥品,均為化學純。有些試劑在使用前應先試用。
4.1.2 使用脫水培養基和其他含有有害物質(如膽鹽或其他選擇劑)的成分時,應遵循良好實驗室規範和生產廠商提供的使用說明。
4.1.3 使用商品化脫水合成培養基製備培養基時,應嚴格按照廠商提供的使用說明配製。如質量/體積、PH、製備條件、滅菌條件和操作步驟等。
4.1.4 使用各別成分製備培養基時,應按配方準確配製,並記錄所使用成分的特性。
4.1.5 製備培養基常用的容器為玻璃、不鏽鋼鋁、鍋或搪瓷容器。不宜使用銅或鐵鍋。培養基中的含銅量過高時(>0.3mg/1000ml),細菌不易生長;含鐵量過高時(>0.14mg/1000ml),則妨礙細菌毒素的產生。
4.2 水
4.2.1 製備培養基應使用蒸餾水或相同質量的水,以排除測試條件下抑製或影響微生物生長的物質。電阻率在25℃時應≥300000Ω·cm。最好每周檢測一次。
4.2.2 製備培養基時避免采用離子交換器生產的去離子水,其微生物含量可能較高,這種水在過濾滅菌後仍可能帶有細菌生長的抑製因子。
4.3 稱量和複水
4.3.1 稱量所需量的脫水培養基(注意緩慢操作,必要時佩戴口罩或在通風櫃中操作,以防吸入含有有毒物質的培養基粉末),先加入少量的水,充分混合(注意避免培養基結塊),然後再加水至所需的量。
4.3.2 必須選擇合適的天平和量筒,以確保稱量和移液的準確性。
4.4 溶解和分裝
脫(tuo)水(shui)培(pei)養(yang)基(ji)加(jia)水(shui)後(hou)應(ying)適(shi)當(dang)加(jia)熱(re),並(bing)不(bu)停(ting)攪(jiao)拌(ban)使(shi)其(qi)快(kuai)速(su)溶(rong)解(jie),必(bi)要(yao)時(shi),重(zhong)新(xin)溶(rong)解(jie)。含(han)瓊(qiong)脂(zhi)的(de)培(pei)養(yang)基(ji)在(zai)加(jia)熱(re)前(qian)應(ying)先(xian)浸(jin)泡(pao)幾(ji)分(fen)鍾(zhong)。用(yong)各(ge)別(bie)成(cheng)分(fen)製(zhi)備(bei)的(de)培(pei)養(yang)基(ji)應(ying)將(jiang)不(bu)同(tong)成(cheng)分(fen)分(fen)別(bie)加(jia)入(ru)適(shi)量(liang)的(de)水(shui)中(zhong),並(bing)充(chong)分(fen)溶(rong)解(jie),然(ran)後(hou)再(zai)加(jia)水(shui)至(zhi)所(suo)需(xu)的(de)量(liang)。
4.5 測定和調整PH
4.5.1 用PH計或精密PH紙測pH,必要時進行調整。
4.5.2 在實驗室用各別成分製備的培養基,除特殊說明外,培養基滅菌後冷卻至25℃時,PH的變化不應超過0.2個單位。
4.5.3 一般使用濃度約為40g/L(約1mol/L)的氫氧化鈉溶液或濃度約為36.5g/L(約1mol/L)的鹽酸溶液調整培養基的pH。
4.6 分裝
將配製好的培養基根據使用要求分裝到適當的容器中,並及時密封好。
4.7 滅菌
4.7.1 分裝好的培養基應當天進行滅菌處理(2小時內滅菌最佳)。
4.7.2 實驗室采用濕熱滅菌對培養基進行滅菌處理,按照培養基使用說明采用合適的滅菌溫度和時間。
4.8 保存
製就的培養基不宜保存過長,以少量勤做為宜。培養基存放於暗處和(或)4℃~12℃冰箱的密封袋或平皿筒中可延長貯存期限。
4.9製備記錄
培養基製備完畢後,應及時填寫“成品培養基製備記錄”和“成品培養基目錄清單”,並在外包裝上貼好相應的標簽,標明名稱,編號,製備日期和有效期等內容。
培養基使用規程
1. 目的
規範本中心微生物實驗室培養基的使用和管理。
2. 適用範圍
本規程適用於培養基的儲存、融化和廢棄等。
3. 職責
3.1 檢驗人員:按照本規程規範使用培養基、定期檢查培養基是否失效。
3.2 科室負責人:負責指導、監督檢驗人員規範使用培養基。
4.使用程序
4.1培養基的儲存
4.1.1 除特殊說明和標準規定,通常情況下基礎培養基(如營養瓊脂培養基)應在4℃冰箱中保存不超過3個月,或在室溫(20℃)下保存不超過一個月。
4.1.2 滅菌後的培養基應置適當條件下保存至規定的有效期,並對保存條件進行確證,詳見表1。
表1 培養基2~8℃條件保存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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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養基種類 |
保存條件 |
保存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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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板培養基 |
不密封 |
2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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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封 |
6~8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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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管培養基 (棉塞) |
不密封 |
2~4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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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封 |
8~10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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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管培養基 (軟木塞或臘封) |
不密封 |
8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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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封 |
16~18周 |
4.2瓊脂培養基的融化
4.2.1 將培養基放到沸水浴中或采用有相同效果的方法(如高壓鍋中的蒸汽,如100℃)使之融化。經過高壓的培養基應盡量減少重加熱時間,避免過度加熱。
4.2.2 培養基融化後放入47℃±2℃的恒溫水浴鍋或恒溫培養箱中保溫,直至使用。
4.2.3 融化後的培養基應盡快使用,放置時間一般不應超過4h,不可二次融化。
4.3培養基的脫氣
必要時,將培養基在使用前放到沸水浴或蒸汽浴中加熱15min,加熱時鬆開容器的蓋子;加熱後蓋緊,並迅速冷卻至使用溫度。
4.4添加成分的加入
對熱不穩定的添加成分應在培養基冷卻至47℃±2℃時(shi)再(zai)加(jia)入(ru)。滅(mie)菌(jun)的(de)添(tian)加(jia)成(cheng)分(fen)在(zai)加(jia)入(ru)之(zhi)前(qian),應(ying)先(xian)放(fang)置(zhi)到(dao)室(shi)溫(wen),避(bi)免(mian)冷(leng)的(de)液(ye)體(ti)造(zao)成(cheng)瓊(qiong)脂(zhi)凝(ning)結(jie)或(huo)形(xing)成(cheng)片(pian)狀(zhuang)物(wu)。將(jiang)加(jia)入(ru)添(tian)加(jia)成(cheng)分(fen)的(de)培(pei)養(yang)基(ji)緩(huan)慢(man)充(chong)分(fen)混(hun)勻(yun),盡(jin)快(kuai)分(fen)裝(zhuang)到(dao)待(dai)用(yong)的(de)容(rong)器(qi)中(zhong)。
4.5平板的製備和儲存
4.5.1 傾注融化的培養基到平皿中,使之在平皿中形成一個至少2mm厚的瓊脂層(直徑90mm的平皿通常要加入15mL瓊脂培養基)。將平皿蓋好皿蓋後放到水平平麵使瓊脂冷卻凝固。
4.5.2 為了避免產生冷凝水,平板應冷卻後再裝入袋中。貯存前不要對培養基表麵進行幹燥處理。
4.5.3 凝固後的培養基應立即使用或放於暗處和(或)4℃~12℃冰箱中,儲存期限見“4.1培養基的儲存”。 並在外包裝上貼好相應的標簽,標明名稱,編號,製備日期和有效期等內容。
4.5.4 對於采用表麵接種形式培養的固體培養基。應先對瓊脂表麵進行幹燥:揭開平皿蓋,將平板倒扣於烘箱/培養箱中(溫度設為25℃~50℃);或huo放fang在zai有you對dui流liu風feng的de無wu菌jun淨jing化hua台tai中zhong,直zhi到dao培pei養yang基ji表biao麵mian的de水shui滴di消xiao失shi為wei止zhi。注zhu意yi不bu要yao過guo度du幹gan燥zao。商shang業ye化hua的de平ping板ban瓊qiong脂zhi培pei養yang基ji應ying按an照zhao廠chang商shang提ti供gong的de說shuo明ming使shi用yong。
4.6培養
4.6.1 培養時每垛最多堆放六個平板,平板間要留有空隙以保證空氣流通,使培養物的溫度盡快與培養箱溫度達到一致。
4.6.2 在培養過程中,培養基會損失水分。當水分損失的量大於培養基總量的15%時,就會影響微生物的生長。造成培養基水分損失的因素較多,如培養基成分,平皿中培養基總量和培養箱的類型等(如使用帶風扇的培養箱,培養箱中的濕度偏低,平板在培養箱中位置靠近培養箱內壁等),操作時應注意避免。
4.7 培養基的棄置
培養基廢棄前,實驗室采用121℃、15分鍾蒸汽滅菌,或煮沸消毒30分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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