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 管理評審
5.8.1 總則
最高管理者應按策劃的時間間隔評審食品安全管理體係,以確保其持續的適 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評審應包括評估食品安全管理體係改進的機會和變更的 需求,包括食品安全方針。
管理評審的記錄應予以保持(見 4.2.3) 。
5.8.2 評審輸入
管理評審輸入應包括但不限於以下信息:
a) 以往管理評審的跟蹤措施;
b) 驗證活動結果的分析(見 8.4.3) ;
c) 可能影響食品安全的環境變化(見 5.6.2) ;
d) 緊急情況、事故(見 5.7)和撤回(見 7.10.4) ;
e) 體係更新活動的評審結果(見 8.5.2) ;
f) 包括顧客反饋的溝通活動的評審(見 5.6.1) ;
g) 外部審核或檢驗。
注:撤回包括召回。
提交給最高管理者的資料的形式,應能使其理解所含信息與已聲明的食品安 全管理體係目標之間的關係。
5.8.3 評審輸出
管理評審輸出的決定和措施應與以下方麵有關:
a) 食品安全保證(見 4.1) ;
b) 食品安全管理體係有效性的改進(見 8.5) ;
c) 資源需求(見 6.1) ;
d) 組織食品安全方針和相關目標的修訂(見 5.2) 。
以上是標準條款內容,以下是對標準條款的理解與分析“
(1)管理評審的目的
① 確保食品安全管理體係的持續適宜性、充分性、有效性。
② 識別對食品安全管理體係, 包括食品安全方針、 目標進行改進的機會和修改的要求。
(2)管理評審的對象
食品安全管理體係。
(3)管理評審的實施者
應由最高管理者組織實施管理評審。
(4)管理評審的輸入
管理評審前應充分準備有關信息資料,一般包括:
① 以往管理評審跟蹤措施的實施情況;
② 驗證活動結果的分析情況;
③ 可能影響食品安全的環境變化情況,包括與組織食品安全和法律法規有關的發展變 化。
④緊急情況、事故和撤回的情況;
⑤體係更新活動的評審結果;
⑥對溝通活動(包括顧客反饋)的評審情況;
⑦外部審核或檢驗的情況。
⑧ 改進建議。改進的建議指相關方特別是組織內員工改進文件、體係要素等方麵的建議。
評(ping)審(shen)輸(shu)入(ru)信(xin)息(xi)提(ti)交(jiao)給(gei)最(zui)高(gao)管(guan)理(li)者(zhe)的(de)形(xing)式(shi)應(ying)能(neng)便(bian)於(yu)最(zui)高(gao)管(guan)理(li)者(zhe)使(shi)用(yong),使(shi)其(qi)能(neng)與(yu)食(shi)品(pin)安(an)全(quan)管(guan)理(li)體(ti)係(xi)的(de)目(mu)標(biao)相(xiang)聯(lian)係(xi),以(yi)便(bian)考(kao)核(he)目(mu)標(biao)是(shi)否(fou)可(ke)實(shi)現(xian)。
(5)管理評審的時機
定期進行管理評審,一般每年進行一次是適宜的。
(6)管理評審的方式
管理評審由最高管理者負責。
管理評審一般以會議的形式進行。會議由最高管理者主持,相關部門負責人參加,與 會者就評審輸入的內容進行比較和評價。
(7)管理評審的輸出
管理評審的輸出包括以下方麵的決定和措施:
① 食品安全保證。
② 食品安全管理體係有效性的改進。
③ 資源需求。
④ 組織食品安全方針和相關目標的修訂。
(8)管理評審的後續管理
對管理評審結論中的糾正措施進行跟蹤驗證,驗證的結果應記錄並上報最高管理者。
(9)記錄 管理評審的結果應予以記錄並保存。如管理評審計劃、各種輸入報告、管理評審報告、 糾正措施及其驗證報告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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