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總要求
組織應按本標準的要求建立有效的食品安全管理體係,並形成文件,加以實 施和保持,必要時進行更新。
組織應確定食品安全管理體係的範圍。該範圍應規定食品安全管理體係中所 涉及的產品或產品類別、過程和生產場地。
組織應:
a) 確保在體係範圍內合理預期發生的與產品相關的食品安全危害得到識 別、評價和控製,以避免組織的產品直接或間接傷害消費者。
b) 在整個食品鏈內溝通與產品安全有關的適宜信息;
c) 在組織內就有關食品安全管理體係建立、實施和更新進行必要的信息溝 通,以滿足本標準的要求,確保食品安全;
d) 定期評價食品安全管理體係,必要時更新,以確保體係反映組織的活動 並包含需控製的食品安全危害最新信息。
組織應確保控製所選擇的任何可能影響終產品符合性且源於外部的過程,並應在食品安全管理體係中加以識別,形成文件。
以上為標準條款,以上是理解分析: 本條文是對組織建立、實施、保持並持續改進食品安全管理體係的總體性要求。
本條文要求組織按 ISO22000 標準的要求建立、 實施、 保持並持續改進文件化的食品安 全管理體係。為了確保食品安全管理體係要求的實現,組織應:
(1)識別和評價合理預期發生的食品安全危害,對這些危害進行控製,並且在控製過 程中不能以任何方式傷害消費者。
(2)在食品鏈範圍內溝通與產品安全有關的適宜信息。
(3)在組織內就有關食品安全管理體係的建立、實施和更新進行必要的信息溝通,以 確保滿足標準要求的食品安全。
(4)對食品安全管理體係定期評價,必要時進行更新,確保體係反映組織的活動,並 納入有關需控製的食品安全危害的最新信息。
本條文要求組織應識別影響終產品符合性的源於外部的過程, 並對這些過程進行控製, 並將控製措施形成文件。
本條文要求組織在其食品安全管理體係文件中明確確定其食品安全管理體係所覆蓋的 3-1 範圍。該範圍應規定食品安全管理體係中所涉及的產品或產品類別、過程和生產場地。
本條文還說明了食品安全管理體係模式采用的是 “策劃——實施——檢查——處理 (改 進) ”PDCA 循環管理模式。通過 PDCA 循環,持續改進食品安全管理體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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