餘震代表、劉慧琴代表、吳平代表、陸利紅代表、楊波代表:
你們在省十四屆人大一次會議上提出的衢30號建議《關於“食品標準”依然存在交叉、相互矛盾、不全麵等問題的建議》收(shou)悉(xi),各(ge)位(wei)代(dai)表(biao)所(suo)提(ti)建(jian)議(yi)對(dui)我(wo)省(sheng)食(shi)品(pin)企(qi)業(ye)在(zai)食(shi)品(pin)標(biao)準(zhun)執(zhi)行(xing)中(zhong)的(de)問(wen)題(ti)和(he)疑(yi)惑(huo)進(jin)行(xing)了(le)深(shen)入(ru)的(de)剖(pou)析(xi)和(he)研(yan)究(jiu),並(bing)提(ti)出(chu)了(le)非(fei)常(chang)具(ju)有(you)建(jian)設(she)性(xing)的(de)意(yi)見(jian),感(gan)謝(xie)對(dui)我(wo)省(sheng)食(shi)品(pin)安(an)全(quan)工(gong)作(zuo)的(de)關(guan)心(xin)和(he)支(zhi)持(chi)。經(jing)商(shang)會(hui)辦(ban)單(dan)位(wei),現(xian)答(da)複(fu)如(ru)下(xia):
一、建議主要觀點和意見
你們在建議中主要提出了以下觀點和意見:一是《麵包質量通則》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糕點、麵包》兩個國家標準對相同的產品規定了不同的理化指標,建議明確企業應該執行的標準;二是部分麵包、糕點、肉製品等短保質期食品出廠檢驗合格後已過最佳食用期,建議在預包裝食品中區分短保質期和長保質期製定執行標準;三是醃臘肉加工成熟肉製品所套用的執行標準不含酸價、過氧化值等醃臘肉製品的特性理化指標,建議在肉製品中根據即食和非即食分類製定執行標準。
二、針對所提意見建議的答複說明
(一)關於糕點、麵包標準情況的說明
《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條: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製定、公布,國務院標準化行政部門提供國家標準編號。
《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五條:食品安全標準是強製性標準。除食品安全標準外,不得製定其他食品強製性標準。
《標準化法》第二條:本法所稱標準(含標準樣品),是指農業、工業、服務業以及社會實業等領域需要統一的技術要求。標準包括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和團體標準、企業標準。國家標準分為強製性標準、推薦性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是推薦性標準。強製性標準必須執行。國家鼓勵采用推薦性標準。
按照《食品安全法》《標準化法》的規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糕點、麵包》(GB 7099-2015)是強製性標準,該標準中理化指標(酸價、過氧化值)為食品安全指標,是對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的限量規定。
《麵包質量通則》(GB/T 20981-2021)是推薦性標準,該標準規定了麵包的術語和定義、產品分類、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簽、包裝、運輸及貯存,屬於產品質量標準,該標準中理化要求(水分、酸度)為產品質量指標,不屬於食品安全指標。
以上兩項標準中酸價指標超出要求,會危害人體健康;酸度指標為產品質量指標,酸度超出要求時,對滋味與口感有影響,但不會危害人體健康。
麵包生產企業在確定產品執行標準時,GB 7099為強製性標準,必須執行,在產品標簽標示產品標準時允許隻標注GB 7099;若產品標簽標準執行標準為GB/T 20981時,允許隻標注GB/T 20981,但是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必須執行,如:GB 2760、GB 2762、GB 7099、GB 29221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二)關於產品保質期的說明
《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六條食品安全標準的內容未對保質期作出規定。GB 7099、GB/T 20981等相關標準也未對產品保質期作出明確要求。
食品保質期與食品原料、生產工藝、包裝材料等相關,保質期需要根據生產企業實際情況通過產品穩定性試驗進行確定。
(三)關於產品出廠檢驗、組批的說明
《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六條第三款的規定:食品生產企業應當就下列事項製定並實施控製要求,保證所生產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標準:(三)原料檢驗、半成品檢驗、出廠檢驗等檢驗控製。
《糕點生產許可證審查細則》對糕點產品出廠檢驗設備及出廠檢驗項目作出規定。GB 7099未對出廠檢驗項目作出明確要求。GB/T 20981對產品組批、出廠檢驗項目作出規定。
生產企業可以按照GB 7099、《糕點生產許可證審查細則》的要求結合實際情況製定出廠檢驗項目,對感官、淨含量進行批批檢驗,對理化指標、微生物限量、理化要求定期進行驗證,檢驗頻次根據企業實際情況進行確定。
肉製品出廠檢驗項目及檢驗頻次按照肉製品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肉製品生產許可證審查細則》結合實際情況進行確定。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GB 7718-2011)第4.4.1條款:根據產品需要,可以標示產品的批號,為推薦表示內容,未做強製性要求;該標準對生產日期標注作出明確規定。產品批號或組批可以按照實際情況進行確定或參照相關產品質量標準進行執行。
(四)關於GB 2726、GB 2730的說明
《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六條:食品安全標準應當包括下列內容:(一)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生物毒素、重金屬等汙染物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的限量規定;(六)與食品安全有關的質量要求。
GB 2726第3.1條款:原料應符合相應的食品安全標準和有關規定。生產熟肉製品的生產企業原料肉為醃臘肉製品,原料肉執行標準為GB 2730,按照《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六條第三款的規定應當按照GB 2730對原料肉進行驗收,驗收項目包括GB 2730規定的感官要求、理化指標(過氧化值、三甲胺氮)、汙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劑等。原料肉按照生產工藝熟製後產品按照GB 2730進行執行,出廠檢驗應對GB 2730規定的感官要求、汙染物限量、微生物限量、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營養強化劑進行檢驗。
其他食品的相關規定與上述情況一致。
(五)關於標準意見反饋平台的說明
shipinanquanguojiabiaozhunyijianfankuipingtaichangniankaifang,gebiaozhunshiyongdanweiduishipinanquanguojiabiaozhunzhixingguochengzhongcunzaidewentihuojianyiketongguogaipingtaisuishixiangguojiaweishengjiankangweifankui。tongshi,biaozhunshifengxianguanlidecuoshizhiyi,danbushi“唯一”,ruqueshicunzaishipinanquanbiaozhunqueshiqingkuang,guojiaweishengjiankangweimeiniandoukaizhanniandushipinanquanbiaozhunlixiangjianyizhengji,jianyixiangguandanweigenjuxuqiujijishenbaolixiang。
再次感謝你們對食品安全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歡迎再提寶貴意見。
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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