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食品生產者應加強原輔料管控,建立並嚴格落實原輔料供應商審核和進貨查驗記錄製度。對采購的油脂類、酒類食品原輔料,無法提供合格證明的,要開展塑化劑項目檢驗,檢驗合格後方可使用。
二、食(shi)品(pin)生(sheng)產(chan)者(zhe)應(ying)加(jia)強(qiang)食(shi)品(pin)相(xiang)關(guan)產(chan)品(pin)管(guan)控(kong),建(jian)立(li)並(bing)嚴(yan)格(ge)落(luo)實(shi)食(shi)品(pin)相(xiang)關(guan)產(chan)品(pin)進(jin)貨(huo)查(zha)驗(yan)記(ji)錄(lu)製(zhi)度(du),在(zai)查(zha)驗(yan)供(gong)貨(huo)者(zhe)的(de)許(xu)可(ke)證(zheng)和(he)產(chan)品(pin)合(he)格(ge)證(zheng)明(ming)的(de)基(ji)礎(chu)上(shang),對(dui)無(wu)法(fa)提(ti)供(gong)合(he)格(ge)證(zheng)明(ming)的(de)塑(su)料(liao)包(bao)裝(zhuang)材(cai)料(liao)、密封墊片等開展塑化劑項目檢驗,檢驗合格後方可使用。不得使用含有塑化劑的塑料包裝材料、密封墊片等包裝油脂類、酒類食品。
三、食品生產經營者應加強油脂類、酒類食品生產經營過程防控,使用塑料材質的設備設施、管道、墊片、容器、工具等,不得含有塑化劑,避免食品接觸汙染。應加強貯存、運輸、交付、銷售等環節控製,防止因貯存溫度高、運輸交付不當等問題造成塑化劑汙染。鼓勵企業使用不鏽鋼材質的設備設施、管道、容器、工具等。
四、企業生產經營的油脂類、酒類食品,應符合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關於塑化劑最大殘留量的規定。白酒和其他蒸餾酒中鄰苯二甲酸二(α-乙基己酯)(DEHP)和鄰苯二甲酸二丁酯(DBP)的含量,分別不高於5 mg/kg和1 mg/kg。油脂類、酒類食品中DEHP(白酒、其他蒸餾酒除外)、鄰苯二甲酸二異壬酯(DINP)、DBP(白酒、其他蒸餾酒除外)最大殘留量,分別為1.5 mg/kg、9.0 mg/kg、0.3 mg/kg。
五、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監督檢查,重點檢查油脂類、酒類食品生產經營者塑化劑防控措施落實情況,嚴查原輔料采購、生產加工、貯存、運輸、銷xiao售shou等deng環huan節jie是shi否fou存cun在zai塑su化hua劑ji汙wu染ran風feng險xian,嚴yan查zha食shi品pin包bao裝zhuang材cai料liao和he盛sheng放fang食shi品pin的de容rong器qi是shi否fou含han有you塑su化hua劑ji。加jia強qiang風feng險xian監jian測ce,發fa現xian存cun在zai塑su化hua劑ji汙wu染ran風feng險xian問wen題ti的de,要yao督du促cu企qi業ye排pai查zha原yuan因yin、徹底整改。嚴厲查處生產經營過程中非法添加鄰苯二甲酸酯類物質的違法違規行為。
六、本指導意見所稱油脂類食品,包括食用植物油、食用油脂製品、食用動物油脂、含油調味料及富含油脂的食品等脂肪性食品;酒類食品,包括白酒、食用酒精、葡萄酒、配製酒、黃酒、果酒和其他蒸餾酒等乙醇含量高於20%的食品。
市場監管總局
2019年11月3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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