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2024年第10期通告,檢出31批次不合格食品,其中,食用農產品不合格5批次。 抽檢信息顯示,這5批次不合格食用農產品檢出農藥殘留、重金屬汙染問題。 其中,4批次食用農產品檢出農藥殘留超標問題,分別為太康縣大許寨心悅副食店銷售的泥薑,其中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開封市示範區全天鮮果蔬生鮮超市銷售的韭菜,其中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商丘師範學院銷售的豇豆,其中水胺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西華縣美霞生活超市銷售的薑,其中吡蟲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噻蟲胺,具有根內吸活性和層間傳導性。可通過土壤處理、葉麵噴施和種子處理來防治水稻、玉米、果樹和蔬菜、柑(gan)橘(ju)的(de)刺(ci)吸(xi)式(shi)和(he)咀(ju)嚼(jiao)式(shi)害(hai)蟲(chong)。噻(sai)蟲(chong)胺(an)殘(can)留(liu)量(liang)超(chao)標(biao)的(de)原(yuan)因(yin),可(ke)能(neng)是(shi)為(wei)快(kuai)速(su)控(kong)製(zhi)蟲(chong)害(hai),加(jia)大(da)用(yong)藥(yao)量(liang)或(huo)未(wei)遵(zun)守(shou)采(cai)摘(zhai)間(jian)隔(ge)期(qi)規(gui)定(ding),致(zhi)使(shi)上(shang)市(shi)銷(xiao)售(shou)的(de)產(chan)品(pin)中(zhong)殘(can)留(liu)量(liang)超(chao)標(biao)。 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屬擬除蟲菊酯類農藥。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21),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在韭菜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5mg/kg。 水胺硫磷是一種速效殺蟲、殺蟎劑。《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21)中規定,水胺硫磷在豇豆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05mg/kg。 吡蟲啉屬氯化煙酰類殺蟲劑,具有廣譜、高效、低毒等特點。《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21)中規定,吡蟲啉在薑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5mg/kg。 此外,還有1批次食用農產品檢出重金屬汙染問題,為鄭州吉布魯餐飲服務有限公司銷售的魷魚(非活),其中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鎘(以Cd計)是最常見的重金屬元素汙染物之一。水產品鎘(以Cd計)超標的原因可能是對環境中鎘元素的富集。 河he南nan省sheng市shi場chang監jian督du管guan理li局ju針zhen對dui抽chou檢jian發fa現xian的de問wen題ti,對dui於yu不bu合he格ge樣yang品pin涉she及ji外wai省sheng生sheng產chan經jing營ying單dan位wei的de,已yi按an規gui定ding移yi送song相xiang應ying省sheng級ji食shi品pin監jian管guan部bu門men進jin行xing調tiao查zha處chu理li;對於不合格樣品涉及省內生產經營單位的,已要求鄭州、開封、平頂山、鶴壁、新鄉、焦作、濮陽、許昌、漯河、商丘、周口、濟源等地市場監管部門對涉及單位依法處理,責令查清不合格產品的批次、數量、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製風險,分析原因進行整改,並依法予以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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