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2023年第13期食品安全抽檢信息通告,檢出不合格食品7批次,其中,有5批次食品檢出農獸藥殘留問題。 抽檢信息顯示,不合格產品分別為: 安徽百大合家福連鎖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佳源廣場店(合肥)銷售的汪丫(汪丫魚),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池州市貴池區青陽路農貿市場王連娥銷售的黃鱔,恩諾沙星、甲氧苄啶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巢湖市惠又多生鮮超市銷售的豇豆,倍硫磷、三唑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六安市霍山縣樂爾輝超市鑫港店銷售的鯿魚,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宣城寧國市寧陽中路中心農貿市場二樓蔬菜區34-36號趙政龍銷售的韭菜,腐黴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恩諾沙星屬於喹諾酮類合成抗菌藥。《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獸藥最大殘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規定,恩諾沙星在魚的皮+肉中最大殘留限量值為100μg/kg。恩諾沙星超標的原因,可能是養殖戶在養殖過程中違規使用相關獸藥。長期攝入恩諾沙星超標的食品,可能會引起頭暈、頭痛、睡眠不良、胃腸道刺激或不適等症狀。 甲氧苄啶是合成的抗菌藥和磺胺增效藥。具有抗菌譜廣、性質穩定、體(ti)內(nei)分(fen)布(bu)廣(guang)泛(fan)等(deng)優(you)點(dian)。目(mu)前(qian),我(wo)國(guo)已(yi)批(pi)準(zhun)使(shi)用(yong)的(de)甲(jia)氧(yang)苄(bian)啶(ding),是(shi)作(zuo)為(wei)增(zeng)效(xiao)劑(ji)與(yu)磺(huang)胺(an)類(lei)藥(yao)物(wu)聯(lian)合(he)使(shi)用(yong)。動(dong)物(wu)產(chan)品(pin)的(de)甲(jia)氧(yang)苄(bian)啶(ding)殘(can)留(liu),一(yi)般(ban)不(bu)會(hui)導(dao)致(zhi)對(dui)人(ren)體(ti)的(de)急(ji)性(xing)毒(du)性(xing)作(zuo)用(yong),但(dan)長(chang)期(qi)大(da)量(liang)攝(she)入(ru)甲(jia)氧(yang)苄(bian)啶(ding)殘(can)留(liu)超(chao)標(biao)的(de)食(shi)品(pin),可(ke)能(neng)在(zai)人(ren)體(ti)內(nei)蓄(xu)積(ji),導(dao)致(zhi)胃(wei)腸(chang)道(dao)反(fan)應(ying)、皮膚過敏症狀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獸藥最大殘留限量》(GB31650-2019)規定,甲氧苄啶在魚等動物產品中殘留限量為50μg/kg。黃鱔中檢出甲氧苄啶殘留超標可能為養殖者未嚴格遵守用藥休藥期等相關規定而導致。 倍硫磷屬中等毒性有機磷類殺蟲劑,對害蟲具有觸殺和胃毒作用,對作物具有一定滲透性,殺蟲廣譜、作用迅速。適用於防治水稻、棉花、果樹、蔬菜、大豆上的多種害蟲,對蟎類也有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2763-2021)中規定,倍硫磷在豇豆中的最大殘留限量為0.05mg/kg。豇(jiang)豆(dou)中(zhong)倍(bei)硫(liu)磷(lin)殘(can)留(liu)量(liang)超(chao)標(biao),可(ke)能(neng)為(wei)種(zhong)植(zhi)者(zhe)未(wei)嚴(yan)格(ge)按(an)照(zhao)標(biao)準(zhun)中(zhong)規(gui)定(ding)用(yong)量(liang)使(shi)用(yong),或(huo)者(zhe)使(shi)用(yong)後(hou)未(wei)嚴(yan)格(ge)落(luo)實(shi)農(nong)藥(yao)使(shi)用(yong)後(hou)安(an)全(quan)間(jian)隔(ge)期(qi)有(you)關(guan)規(gui)定(ding)而(er)導(dao)致(zhi)。 腐黴利是一種殺菌劑,兼具保護和治療作用,可用於防治黃瓜、茄子、番茄、洋蔥等的灰黴病,萵苣、辣椒的莖腐病,油菜菌核病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21)中規定,韭菜中腐黴利的最大殘留限量為0.2mg/kg。 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屬地市場監管部門已責令生產經營者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產品,控製風險,並分析原因進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產品已按要求開展核查處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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