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這條規定的情形是:企業實際采用的產品標準是國家推薦性標準、行業標準、企業標準等(默認都高於國家食品安全標準),該食品某項食品安全指標檢測結論為不符合食品標明的執行標準,但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要求。
食(shi)品(pin)安(an)全(quan)指(zhi)標(biao)的(de)概(gai)念(nian),食(shi)品(pin)安(an)全(quan)法(fa)上(shang)並(bing)沒(mei)有(you)明(ming)確(que)的(de)規(gui)定(ding),致(zhi)使(shi)有(you)些(xie)同(tong)仁(ren)們(men)誤(wu)解(jie)為(wei)凡(fan)是(shi)食(shi)品(pin)安(an)全(quan)法(fa)規(gui)定(ding)的(de)都(dou)是(shi)食(shi)品(pin)安(an)全(quan)指(zhi)標(biao)。應(ying)當(dang)從(cong)如(ru)下(xia)方(fang)麵(mian)進(jin)行(xing)理(li)解(jie)食(shi)品(pin)安(an)全(quan)指(zhi)標(biao)的(de)含(han)義(yi):
首先,食品安全指標應當是一個可以量化的數值,有最高限量、最低限量和數值區間等不同形式,隻有可量化的要求才是指標。不可量化的不能稱為“指標”,例如:GB 276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中,對阿斯巴甜的標注進行了特殊的要求,必須標注為:阿斯巴甜(含苯丙氨酸)。因為苯丙酮尿症病人(一種基因遺傳性疾病患者)先(xian)天(tian)缺(que)乏(fa)一(yi)種(zhong)酶(mei),導(dao)致(zhi)苯(ben)丙(bing)氨(an)酸(suan)代(dai)謝(xie)障(zhang)礙(ai),使(shi)得(de)苯(ben)丙(bing)氨(an)酸(suan)不(bu)能(neng)轉(zhuan)變(bian)成(cheng)為(wei)酪(lao)氨(an)酸(suan),這(zhe)類(lei)病(bing)人(ren)如(ru)果(guo)食(shi)用(yong)含(han)有(you)苯(ben)丙(bing)氨(an)酸(suan)的(de)食(shi)物(wu),將(jiang)會(hui)給(gei)該(gai)類(lei)病(bing)人(ren)健(jian)康(kang)帶(dai)來(lai)較(jiao)大(da)的(de)隱(yin)患(huan)。如(ru)果(guo)某(mou)企(qi)業(ye)使(shi)用(yong)了(le)阿(e)斯(si)巴(ba)甜(tian),但(dan)未(wei)按(an)要(yao)求(qiu)標(biao)注(zhu),無(wu)論(lun)執(zhi)行(xing)的(de)是(shi)何(he)種(zhong)標(biao)準(zhun),都(dou)可(ke)以(yi)判(pan)斷(duan)該(gai)食(shi)品(pin)不(bu)符(fu)合(he)食(shi)品(pin)安(an)全(quan)標(biao)準(zhun),但(dan)不(bu)能(neng)說(shuo)該(gai)食(shi)品(pin)的(de)食(shi)品(pin)安(an)全(quan)指(zhi)標(biao)不(bu)符(fu)合(he)要(yao)求(qiu)。
其次,這個數值應當在食品安全標準中有明確規定。且檢測結果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如果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直接按食品安全法處理。
舉(ju)個(ge)常(chang)見(jian)的(de)例(li)子(zi),有(you)些(xie)啤(pi)酒(jiu)企(qi)業(ye)會(hui)在(zai)企(qi)業(ye)標(biao)準(zhun)中(zhong)製(zhi)定(ding)泡(pao)沫(mo)量(liang)指(zhi)標(biao),但(dan)這(zhe)個(ge)指(zhi)標(biao)在(zai)啤(pi)酒(jiu)的(de)食(shi)品(pin)安(an)全(quan)標(biao)準(zhun)中(zhong)未(wei)做(zuo)規(gui)定(ding),即(ji)使(shi)不(bu)合(he)格(ge),也(ye)不(bu)適(shi)用(yong)本(ben)條(tiao)。
那麼,常見的食品安全指標有哪些呢?綜合食品安全法一百五十條及二十六條、三十四條規定,主要有以下指標:
一、汙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的限量指標。
主要有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生物毒素、重金屬等汙染物質等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
致病性微生物包括細菌、病毒、真菌等;生物毒素,又稱天然毒素,是指生物來源並不可自我複製的有毒化學物,包括動物、植物、微生物產生的對其他生物有毒害作用的各種化學物質,如黃曲黴毒素、真菌黴素等。重金屬一般是指密度在4.5g/cm3以上的金屬,如銅、鉛、鋅、鐵、鈷、鎳、錳、鎘、汞、鎢、鉬、金、銀等,可見於食品安全國家標準GB 2762-2017 《食品中汙染物限量》。需要注意的是現在推出了GB 2762-2022,自2023年6月30日實施。
二、食品添加劑的用量指標。
主要規定有:《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2760-2014),以及《食品添加劑――硬脂酸鉀》(GB31623-2014)、《食品添加劑――天門冬氨酸鈣》(GB 29226-2012)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其中對食品添加劑的品種、使用範圍、用量進行規範。
這裏依然要注意:假如該添加劑是禁止在某種食品上使用的,卻被檢出,那就不是食品安全指標的問題了,而是食品安全問題,直接使用《食品安全法》處理。
三、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的營養成分指標。
這條容易引起的誤解主要是把營養成分放到了第一位。本條特指的是特定人群,比如在即將實施的GB10767-202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幼兒配方食品》中,對蛋白質、脂肪和碳水化合物指標、維生素等營養成分含量做出規定,說明這些指標是食品安全指標。
但並不是所有食品的營養成分都屬於食品安全指標,對關於腐竹的爭論中,有人提出:腐fu竹zhu標biao明ming執zhi行xing的de是shi推tui薦jian性xing標biao準zhun,蛋dan白bai質zhi含han量liang達da不bu到dao,就jiu有you可ke能neng危wei害hai人ren體ti健jian康kang,這zhe其qi實shi是shi一yi種zhong誤wu解jie,因yin為wei腐fu竹zhu不bu是shi供gong特te定ding人ren群qun食shi用yong的de食shi品pin,且qie在zai食shi品pin安an全quan標biao準zhun中zhong未wei做zuo規gui定ding,因yin而er不bu是shi食shi品pin安an全quan指zhi標biao。
四、與食品安全有關的其他指標。
一是與微生物控製和食品腐敗變質等安全指標密切相關,如水分、雜質、酸價等;二是體現食品應當有的營養要求指標,例如生乳的蛋白質含量、嬰幼兒配方食品中各類營養物質含量等;三是產品特征性指標,例如天然礦泉水中的礦物質含量等。
還有一些其他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載明的指標要求等。
實際中很容易誤解的地方是食品安全國家標準中對與衛生、營養等食品安全要求有關的標簽、標誌、說明書的要求,如前文所舉例中的食品添加劑阿斯巴甜,要注意的是,這是“要求”,不是“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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