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產品實現的必須的過程進行測量和監控,以確保滿足顧客的要求;
對產品特性進邏輯行測量和監控,以驗證產品要求得到滿足。
2、範圍:
適用於對產品實現過程持續滿足其預定目的的能力進行確認,對生產所用原材料,生產的半成品和成品進行測量和監控。
3、職責:
質量部負責對過程和產品的測量和監控。
4、程序:
4.1過程的測量和監控:
4.1.1生sheng產chan部bu負fu責ze識shi別bie需xu要yao進jin行xing測ce量liang和he監jian控kong的de實shi現xian過guo程cheng,它ta包bao括kuo產chan品pin實shi現xian過guo程cheng,也ye包bao括kuo組zu織zhi根gen據ju產chan品pin的de特te點dian策ce劃hua的de各ge過guo程cheng和he子zi過guo程cheng,特te別bie是shi生sheng產chan和he服fu務wu運yun作zuo的de全quan過guo程cheng。
4.1.2過程持續滿足預定目的能力,是指過程實現產品並使其滿足要求的本領。
4.1.3與(yu)質(zhi)量(liang)相(xiang)關(guan)的(de)各(ge)過(guo)程(cheng)應(ying)根(gen)據(ju)組(zu)織(zhi)總(zong)目(mu)標(biao)進(jin)行(xing)分(fen)解(jie),轉(zhuan)化(hua)為(wei)本(ben)過(guo)程(cheng),具(ju)體(ti)的(de)質(zhi)量(liang)目(mu)標(biao),如(ru)生(sheng)產(chan)部(bu)的(de)工(gong)序(xu)產(chan)品(pin)合(he)格(ge)率(lv),設(she)計(ji)開(kai)發(fa)部(bu)的(de)設(she)計(ji)輸(shu)出(chu)文(wen)件(jian)失(shi)誤(wu)率(lv),采(cai)購(gou)部(bu)采(cai)購(gou)產(chan)品(pin)的(de)合(he)格(ge)率(lv),銷(xiao)售(shou)部(bu)的(de)銷(xiao)售(shou)指(zhi)標(biao)及(ji)顧(gu)客(ke)服(fu)務(wu)滿(man)意(yi)率(lv)等(deng),為(wei)保(bao)證(zheng)目(mu)標(biao)的(de)順(shun)利(li)完(wan)成(cheng),需(xu)進(jin)行(xing)相(xiang)應(ying)的(de)測(ce)量(liang)和(he)監(jian)控(kong)。
a)當過程產品合格率接近或低於控製下限時,質量部應及時發出《糾正和預防措施報告》,定出責任部,對其從人員,設備,原材料,各類規程,生產環境及檢驗等方麵分析原因並采取相應措施;當dang需xu要yao采cai取qu改gai進jin措cuo施shi時shi,質zhi量liang部bu製zhi定ding相xiang應ying的de改gai進jin計ji劃hua,經jing管guan理li者zhe代dai表biao審shen核he,總zong經jing理li批pi準zhun後hou,交jiao責ze任ren部bu門men實shi施shi,質zhi量liang部bu負fu責ze跟gen蹤zong驗yan證zheng結jie果guo。
b)按照《HACCP計劃》中CCP的關健限值對相應的過程應盡可能通過各種物理及化學方法對CCP進行連續的監控,若無法連續監控關鍵限值應按HACCP計劃所規定的頻率進行控製,並記錄於相應記錄表中。
4.2產品的測量和監控
4.2.1質量部負責編製各類檢測規範、《HACCP計劃》,明確檢測點,檢測頻率,抽樣方案,檢測項目,檢測方法,判別依據,使用的檢測設備等。
4.2.2進貨檢驗:
4.2.2.1對生產購進物資,倉庫保管員核對送貨單,確認物料品名、規格、數量等無誤,包裝無損後,置於待檢區,填寫《收貨單》,交QC檢驗員。
4.2.2.2QC檢驗員根據《檢驗作業規範》進行對來料檢驗記錄,並填寫《檢驗報告》。
a)倉庫根據合格記錄或標識辦理入庫手續;
b)驗證不合格時,按《不合格品控製程序》進行處理;
4.2.2.3緊急放行:
原料、輔料、與食品接觸材料不得緊急放行和讓步放行。其他采購品緊急放行和讓步放行時,應:
a) 由使用部門填寫《緊急放行申請單》,經倉庫及品檢負責人確認,總經理批準後方可執行。但必須抽取樣品封存或送檢。
b) 任何緊急放行的產品必須具備可靠的可追溯性,以便發現問題後能有效地追回。應在放行的產品上或後續的記錄上加上“緊急放行”標識。
c) 在緊急放行的同時,檢驗員應繼續完成該批產品的檢驗;不合格時應負責對該批緊急放行產品進行追蹤處理。
4.2.2.4采購產品的驗證方式
驗證方式可包括檢驗、測量、觀察、工藝、驗證、提供合格證明文件等方式。經質量部主管審核批準的,可根據品質情況確定,免檢。對於質量部發出的免檢的物料,可不做標識。
4.2.3半成品的測量和監控:
4.2.3.1過程檢驗
對設置檢驗點的工序,檢驗員依據檢驗規程進行檢驗,合格交下一工序,並填寫記錄表,對於不合格品執行《不合格品控製程序》。
4.2.3.2巡回監控
生產過程中,生產班長(檢驗員)應對操作工人的自檢進行監督,認真檢查操作者的作業方法;使用設備等是否正確,根據需要進行抽檢,並將結果反饋給操作者,發現不合格品應執行《不合格品控製程序》。
4.2.3.3半成品檢驗中,發現不合格品率接近組織規定值時,檢驗員應根據情況及時通知操作者注意加強控製;當不合格品率超過組織規定值時,應發出《糾正和預防措施處理報告》,執行《糾正與預防措施程序》。
4.2.3.4在所要求的檢驗和試驗完成或必須的報告收到前不得將產品放行。如果因生產急需來不及檢驗而例外放行,應參照4.2.2.3的有關規定。
4.2.4成品的測量和監控:
4.2.4.1需確認所有規定的進貨驗證,半成品測量和監控均完成,並合格後才能進行成品的測量和監控活動。
4.2.4.2質量部依據《檢驗作業規範》進行檢驗,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控製程序》執行。
4.2.4.3除非顧客批準,否則在有規定活動均已圓滿完成之前,不得放行產品和交付服務。因顧客批準而放行的特例,應考慮。
a)這類放行產品和交付服務必須符合法律法規的要求。
b)這類特例並不意味著可以不滿足顧客要求。
4.2.5測量和監控記錄:
4.2.5.1zaicelianghejiankongjiluzhongyingqingchudibiaomingchanpinshifouyianguidingbiaozhuntongguolecelianghejiankong,jiluyingbiaomingfuzehegepinfangxingdeshouquanzerenzhe。duibuhegepinyingzhixing《不合格品控製序》。
4.2.5.2測量和監控記錄由質量部負責保存。
5、相關文件:
5.1糾正與預防措施控製程序
5.2不合格品控製程序
5.3檢驗作業規範
5.4品控檢驗稽核作業規範
5.5原料檢驗標準
5.6包材檢驗標準
5.7成品檢驗標準
6、質量安全記錄
6.1檢驗原始記錄
6.2來料檢測記錄表
6.3糾正和預防措施報告
6.4緊急放行申請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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