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用水的安全衛生
1 目的
通過科學的檢測和處理,使本廠生產用水符合國家飲用水標準要求,為加工食品安全衛生提供了的一個重要保證因素。
2 適用範圍
生產用水
3 控製與監測
3.1 本廠生產用水為自來水,可滿足生產需要。
3.2 本廠生產用水由縣疾病控製預防中心進行水質化驗,確認水質符合 GB5749《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後方可使用,監測頻率:每半年送檢1次。
3.3 生產用水在生產期間由本廠化驗室進行微生物檢驗,由化驗員采樣檢驗,監測頻率:每周檢測一次。
3.4 生產用水餘氯檢測由衛生監督員於生產前及生產期間定期進行檢測,一年對所有的水龍頭都檢測到。監測頻率:生產期間每天一次。
3.5 各車間生產用水獨立引用,無交叉用水情況,生產用水與生活用水獨立引管、無交叉現象,廢水係統獨立引管與生產、生活用水無交叉連結現象。
4 糾正措施:
4.1 水質化驗結果不符生產用水衛生要求停止使用,直到證明符合國家生活用水水質標準時,才可恢複生產。
4.2 生產期間本廠微生物檢驗發現不合格時,即刻停產處理,直到再次確認符合要求,方可恢複生產。
4.3 生產用水餘氯偏低應立即調整,必要時停止生產,直到調節合格後方可恢複生產。
4.4 如有必要,應對供水設施采取糾正措施,並且隻有當水源符合國家飲用水標準後方可恢複生產。
4.5 車間內的各個供水管按順序編號,公司內部保存有詳細的供水網絡圖,以便對生產供水係統的管理和維護。
4.6 車間使用的軟水管為無毒的材料製成,不能拖在地麵上使用,用後盤起放置在專用架上或牆壁上,管口不許接觸地麵。
4.7 防虹吸設備:水管離水麵距離2倍於水管直徑,並安裝防水回流閥。
5 相關記錄
<水質檢驗報告>
<餘氯監測記錄>
<水質微生物檢驗記錄>
<供水設施維護保養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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