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監委秘書處關於開展“小微企業質量管理體係認證提升行動”總結評估工作的通知
各相關認證機構:
2020年10月,市場監管總局印發《關於開展小微企業質量管理體係認證提升行動的通知》(國市監認證〔2020〕165號),在全國範圍內部署開展小微企業質量管理體係認證提升行動(以下簡稱提升行動)。2021年(nian),總(zong)局(ju)在(zai)認(ren)證(zheng)行(xing)業(ye)發(fa)出(chu)提(ti)升(sheng)行(xing)動(dong)倡(chang)議(yi),號(hao)召(zhao)認(ren)證(zheng)機(ji)構(gou)增(zeng)強(qiang)社(she)會(hui)責(ze)任(ren)感(gan),積(ji)極(ji)支(zhi)持(chi)和(he)指(zhi)導(dao)小(xiao)微(wei)企(qi)業(ye)提(ti)升(sheng)質(zhi)量(liang)管(guan)理(li)水(shui)平(ping),並(bing)根(gen)據(ju)實(shi)際(ji)情(qing)況(kuang)減(jian)免(mian)認(ren)證(zheng)費(fei)用(yong)。目(mu)前(qian)已(yi)有(you)144家認證機構簽署倡議。為全麵掌握提升行動實施情況,持續推動提升行動做實做深,我委定於2021年10月—12月開展提升行動總結評估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結評估工作安排
(一)認證機構報送總結報告
請開展提升行動的認證機構,全麵總結提升行動的工作舉措和成效,主要包括組織發動、宣傳培訓、企業幫扶等三個方麵,並撰寫總結報告。總結報告應簡明扼要,突出重點,切忌空話套話,篇幅不超過2000字。總結報告參考提綱見附件1。
地方市場監管部門等地方政府部門組織或委托認證機構開展的工作,由各省市場監管部門負責報送(另行通知)。認證機構重點總結自行開展的企業培訓或幫扶工作,不要重複報送相關統計數據和信息。
(二)協助開展企業問卷填報
認證機構如有自行開展企業幫扶工作的,請通知幫扶企業(指在認證機構指導下開展質量管理體係建設的企業,不要求必須覆蓋ISO 9001全部內容,也不要求必須通過認證),在11月10日前完成調查問卷的線上填報工作。具體填報內容和方式見附件2。
我委委托市場監管總局發展研究中心,通過對企業調查問卷的統計分析和電話回訪,對提升行動取得的效果進行評估。
(三)結果通報
在全麵彙總分析相關材料及評估結果的基礎上,市場監管總局將對開展提升行動成效突出的認證機構進行通報表彰。
二、工作要求
(一)建立機製,專人負責
請認證機構高度重視此項工作,建立提升行動長效工作機製,由專人負責,建立幫扶企業台賬,並持續跟蹤問效。
(二)實事求是,客觀總結
認證機構應全麵彙總提升行動(包括分支機構)工(gong)作(zuo)開(kai)展(zhan)情(qing)況(kuang),確(que)保(bao)提(ti)交(jiao)的(de)數(shu)據(ju)信(xin)息(xi)真(zhen)實(shi)準(zhun)確(que),杜(du)絕(jue)弄(nong)虛(xu)作(zuo)假(jia)。既(ji)要(yao)注(zhu)重(zhong)總(zong)結(jie)優(you)良(liang)案(an)例(li)和(he)先(xian)進(jin)經(jing)驗(yan),也(ye)要(yao)實(shi)事(shi)求(qiu)是(shi)地(di)反(fan)映(ying)問(wen)題(ti),提(ti)出(chu)建(jian)議(yi)。
(三)問題導向,持續改進
對於工作中發現的問題,要認真分析原因,拿出針對性舉措,製定可行性計劃,確保提升行動逐年紮實推進。
三、材料報送方式及聯係人
相關材料加蓋機構公章,於11月10日前發至電子郵箱:。過程中如有任何問題,歡迎及時提出。
聯係人:
認證監管司
朱寧馨,
葛紅梅,
總局發展研究中心
陳雲鵬,
馬雨昕,
附件:
1. 小微企業質量管理體係認證提升行動總結報告(參考提綱)
2. “小微企業質量管理體係認證提升行動”企業調查問卷
認監委秘書處
202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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