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錄控製程序
1.目的
對質量管理體係所要求的記錄予以控製,以提供對產品、過程和體係符合要求及體係運行的證據。
2.範圍
適用於為證明產品、過程和體係符合要求和質量管理體係有效運行的記錄。
3.術語
本程序采用GB/T 19000標準中規定的術語和定義。
4.職責
4.1辦公室為監督、管理各部門的記錄控製情況的主管部門。
4.2各部門資料員負責收集、整理、保管本部門的記錄。
4.3各部門負責人負責批準本部門編製的記錄格式。
5.程序
5.1各部門資料員負責收集、整理、保存本部門的記錄。
5.2記錄的標識、編號
記錄的標識編號按《文件控製程序》執行。
5.3記錄的填寫
5.3.1記錄填寫要準確、及時、內容完整、字跡清晰,不得隨意塗改;如因某種原因不能填寫的項目,應能說明理由,並將該項用單杠劃去;各相關欄目負責人簽名不允許空白。
5.3.2如ru因yin筆bi誤wu或huo計ji算suan錯cuo誤wu要yao修xiu改gai原yuan數shu據ju,不bu能neng采cai取qu塗tu抹mo的de方fang式shi,而er應ying采cai用yong單dan杠gang劃hua去qu原yuan數shu據ju,在zai其qi上shang方fang寫xie上shang更geng改gai後hou的de數shu據ju,並bing簽qian上shang更geng改gai人ren的de姓xing名ming及ji日ri期qi。
5.4記錄的保存、保護
5.4.1gebumendeziliaoyuanbixubasuoyoujilufenlei,yiriqishunxuzhenglihao,cunfangyutongfeng,ganzaodedifang,suoyoudejiluyingbaochiqingjie,zijiqingxi,gebumenanguidingdeqixianbaocunjilu。
5.4.2辦公室編製《記錄清單》(附備案的原始記錄樣本),將公司所有與質量管理體係運行有關的記錄彙總,包括名稱、編號、保存期等內容,交管理者代表審批。各部門應將本部門使用的記錄列入部門《記錄清單》,並彙總本部門的記錄原始樣本。
5.5記錄發放、借閱和複製
a)各部門向辦公室領用所需記錄空白表,應填寫《文件發放、回收記錄》;
b)各部門保管的記錄應便於檢查,需借閱或複製者要經相應部門負責人批準並填寫《文件借閱、複製記錄》,由記錄管理人登記備案。
5.6記錄的銷毀處理
對超過保存期的質量記錄,或因其他特殊情況需要銷毀時,由檔案主管填寫《文件銷毀記錄》交辦公室確認,報管理者代表審批後由授權人執行銷毀。
5.7記錄格式
5.7.1各部門的記錄格式,由各部門負責人組織編製並審批,交辦公室備案。
5.7.2各相關部門可根據工作需要提出記錄格式設計更改,執行《文件控製程序》有關文件更改的規定。
6.相關文件
6.1《文件控製程序》
7.記錄
7.1《記錄清單》
7.2《文件發放、回收記錄》
7.3《文件借閱、複製記錄》
7.4《文件銷毀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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