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我國首批綠色畜產品認證準則《綠色食品動物衛生準則》、《綠色食品飼料及飼料添加劑準則》和《綠色食品獸藥使用準則》由農業部頒布執行,標誌著我國綠色畜產品的認定走上規範化。
三項標準對綠色畜產品的生產提出相當高的要求。在《動物衛生準則》中,明確規定養禽必須全進全出;人員入場必須更衣、淋浴、消毒;必須杜絕新城疫、禽流感等烈性傳染病的流行。對屠宰動物的宰前、宰後檢疫及肉食品加工的獸藥衛生均提出了嚴格而明確要求。在《飼料及飼料添加劑準則》中,明確規定90%的動物飼料必須來自綠色食品生產基地;禁止使用任何藥物性飼料添加劑;禁止使用以哺乳動物為原料的動物性原料飼喂反芻動物;禁止使用工業合成油脂和轉基因方法生產的飼料原料;禁止使用各種人工合成的調味劑、香料和著色劑,對粘結劑、抗氧化劑、穩定劑、防腐劑及非蛋白氧物質均作出嚴格而明確的限製。在《獸藥使用準則》中,明確限定了在畜禽生產過程中,準用抗寄生蟲藥、抗菌藥、消毒防腐劑及疫苗的種類和停藥期。嚴格篩選後準用藥物僅有19種。取消了氟喹諾酮類、碘胺類、四環素及人用新抗生素在肉用動物上的使用。嚴禁使用有致畸、致癌、致突變作用的獸藥、激素類獸藥、基因工程獸藥以及安眠鎮靜藥、中樞興奮藥和鎮痛藥等。
這三個A級(ji)綠(lv)色(se)食(shi)品(pin)部(bu)頒(ban)行(xing)業(ye)標(biao)準(zhun),為(wei)我(wo)國(guo)養(yang)殖(zhi)業(ye)和(he)食(shi)品(pin)業(ye)指(zhi)明(ming)了(le)方(fang)向(xiang),使(shi)企(qi)業(ye)有(you)章(zhang)可(ke)循(xun)。有(you)利(li)於(yu)提(ti)高(gao)國(guo)內(nei)肉(rou)食(shi)品(pin)的(de)衛(wei)生(sheng)安(an)全(quan)質(zhi)量(liang)。在(zai)世(shi)界(jie)貿(mao)易(yi)中(zhong),會(hui)大(da)大(da)提(ti)高(gao)中(zhong)國(guo)肉(rou)食(shi)品(pin)在(zai)全(quan)球(qiu)的(de)競(jing)爭(zheng)力(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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