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食品標誌許可審查工作規範》和《綠色食品現場檢查工作規範》(以下簡稱“兩規範”)是(shi)指(zhi)導(dao)綠(lv)色(se)食(shi)品(pin)檢(jian)查(zha)員(yuan)科(ke)學(xue)規(gui)範(fan)開(kai)展(zhan)標(biao)誌(zhi)許(xu)可(ke)審(shen)查(zha)和(he)現(xian)場(chang)檢(jian)查(zha)工(gong)作(zuo)的(de)重(zhong)要(yao)依(yi)據(ju)。為(wei)適(shi)應(ying)綠(lv)色(se)食(shi)品(pin)高(gao)質(zhi)量(liang)發(fa)展(zhan)要(yao)求(qiu),進(jin)一(yi)步(bu)規(gui)範(fan)各(ge)級(ji)工(gong)作(zuo)機(ji)構(gou)和(he)檢(jian)查(zha)員(yuan)審(shen)查(zha)工(gong)作(zuo),中(zhong)心(xin)依(yi)據(ju)《綠色食品標誌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綠色食品標準,結合綠色食品發展新形勢、新要求和審查工作實際,修訂形成“兩規範”(2022版),經研究決定,現予以印發。“兩規範”(2022版)自2022年3月1日起實施,請各級工作機構認真遵照執行。
《關於牛羊產品申報綠色食品相關要求的通知》(中綠認〔2013〕101號)、《關於印發<綠色食品標誌許可審查工作規範>和<綠色食品現場檢查工作規範>的通知》(中綠認〔2014〕24號)、《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關於改進綠色食品申報有關事項的通知》(中綠認〔2015〕99號)、《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關於改進綠色食品申報有關事項補充說明的通知》(中綠認〔2016〕135號)、《關於進一步嚴格綠色食品申請人條件審查的通知》(中綠審〔2018〕66號)等文件因相關內容已納入“兩規範”(2022版),上述5項文件同時廢止。
特此通知。
附件:
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
2022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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