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綠辦(中心):
《綠色食品 農藥使用準則》是指導綠色食品生產、審查和監管工作的核心技術標準,新版標準自2020年11月1日起正式實施。為嚴格落實標準,做好審查工作銜接,現將有關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做好標準宣貫培訓
各(ge)省(sheng)級(ji)工(gong)作(zuo)機(ji)構(gou)要(yao)做(zuo)好(hao)新(xin)版(ban)標(biao)準(zhun)宣(xuan)貫(guan)培(pei)訓(xun)工(gong)作(zuo),組(zu)織(zhi)檢(jian)查(zha)員(yuan)和(he)綠(lv)色(se)食(shi)品(pin)企(qi)業(ye)內(nei)檢(jian)員(yuan)學(xue)習(xi)掌(zhang)握(wo)標(biao)準(zhun)內(nei)容(rong),緊(jin)密(mi)聯(lian)係(xi)依(yi)托(tuo)地(di)方(fang)農(nong)業(ye)技(ji)術(shu)推(tui)廣(guang)部(bu)門(men),指(zhi)導(dao)企(qi)業(ye)按(an)照(zhao)綠(lv)色(se)食(shi)品(pin)標(biao)準(zhun)建(jian)立(li)有(you)效(xiao)的(de)病(bing)蟲(chong)害(hai)防(fang)控(kong)體(ti)係(xi),強(qiang)化(hua)企(qi)業(ye)科(ke)學(xue)規(gui)範(fan)使(shi)用(yong)農(nong)藥(yao)意(yi)識(shi),嚴(yan)格(ge)落(luo)實(shi)綠(lv)色(se)食(shi)品(pin)標(biao)準(zhun)要(yao)求(qiu)。
二、做好現場檢查工作
綠色食品檢查員要切實履行檢查職責,強化現場檢查的真實性和有效性。要加強申請人生產中病蟲草害的農業、物理和生物防治措施及農藥使用情況的現場檢查,嚴格按照國家農藥登記使用相關法規標準和《綠色食品 農藥使用準則》等開展現場檢查工作,全麵如實撰寫現場檢查報告。
三、做好新舊標準執行日期銜接
(一)自11月1日標準實施之日開始,所有已獲證綠色食品企業應按《綠色食品 農藥使用準則》(NY/T 393-2020)要求組織生產。
(二)11月1日之前提出初次申請和續展申請的,相關審查工作按照《綠色食品 農藥使用準則》(NY/T 393-2013)要求執行。
(三)11月1日(包括11月1日)之後提出初次申請和續展申請的,相關審查工作按照《綠色食品 農藥使用準則》(NY/T 393-2020)要求執行。
(四)11月1日(包括11月1日)之後年度監督抽檢的產品檢測按新版標準執行,最終監督抽查結論將由中心根據以上原則進行判定。
中心根據工作需要對相關調查表和現場檢查報告進行了修改,詳見附件。新表格文件自2020年11月1日啟用。
特此通知。
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
2020年10月27日
手機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