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綠標〔2019〕87號
各地綠辦(中心):
為(wei)落(luo)實(shi)中(zhong)心(xin)巡(xun)視(shi)整(zheng)改(gai)工(gong)作(zuo)方(fang)案(an),進(jin)一(yi)步(bu)規(gui)範(fan)綠(lv)色(se)食(shi)品(pin)標(biao)誌(zhi)許(xu)可(ke)使(shi)用(yong)工(gong)作(zuo),中(zhong)心(xin)決(jue)定(ding)對(dui)綠(lv)色(se)食(shi)品(pin)防(fang)偽(wei)標(biao)簽(qian)管(guan)理(li)工(gong)作(zuo)進(jin)行(xing)調(tiao)整(zheng)和(he)改(gai)進(jin),現(xian)將(jiang)有(you)關(guan)事(shi)項(xiang)通(tong)知(zhi)如(ru)下(xia)。
一、中心標識管理處負責綠色食品防偽標簽管理工作,並承擔訂單收集和審核等業務工作。《防偽標簽訂製須知》將隨《綠色食品標誌使用證書》由各省綠色食品工作機構在頒發《綠色食品標誌使用證書》時一並發給獲證企業。
二、防偽標簽由用標企業根據需要自行定購,按《防偽標簽訂製說明》要求,填寫《防偽標簽訂單》並寄送中心標識管理處。標簽印刷費用由用標企業與印標企業直接結算。
三、防偽標簽加印的產品信息碼(LB—××—×××××××××××A)改為企業信息碼(GF××××××××××××)。原防偽標簽可繼續使用。
四、以上決定自2019年6月1日起執行。
特此通知。
附件:
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
2019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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