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
你中心《關於綠色食品標簽標注問題的請示》(中綠科[2012]118號)收悉。經研究,現答複如下:
根據《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GB7718-2011)4.1.10規定,預包裝食品(不包括進口預包裝食品)應標示產品所執行的標準代號。標準代號是指預包裝食品產品所執行的涉及產品質量、規格等內容的標準,可以是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安全地方標準、食品安全企業標準,或其他相關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按照《綠色食品標誌管理辦法》(農業部令2012年第6號)規(gui)定(ding),企(qi)業(ye)在(zai)產(chan)品(pin)包(bao)裝(zhuang)上(shang)使(shi)用(yong)綠(lv)色(se)食(shi)品(pin)標(biao)誌(zhi),即(ji)表(biao)明(ming)企(qi)業(ye)承(cheng)諾(nuo)該(gai)產(chan)品(pin)符(fu)合(he)綠(lv)色(se)食(shi)品(pin)標(biao)準(zhun)。企(qi)業(ye)可(ke)以(yi)在(zai)包(bao)裝(zhuang)上(shang)標(biao)示(shi)產(chan)品(pin)執(zhi)行(xing)的(de)綠(lv)色(se)食(shi)品(pin)標(biao)準(zhun),也(ye)可(ke)以(yi)標(biao)示(shi)其(qi)生(sheng)產(chan)中(zhong)執(zhi)行(xing)的(de)其(qi)他(ta)標(biao)準(zhun)。
專此函複。
衛生部辦公廳
農業部辦公廳
2013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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