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機產品認證申請書》。
2.《有機產品認證調查表》(有機產品加工)。
3.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注:經營範圍需包括認證產品)。
4.SC證書副本及明細頁複印件(明細頁中品種明細一欄中需包括認證的產品種類)。
5.加工廠行政位置圖、廠區平麵圖及車間設備位置圖。要求:
1)加工廠行政位置圖(市、縣或鄉的行政圖,並標明加工廠所在的位置)。
2)加工廠區平麵圖(應標明加工廠周邊環境、加工、包裝車間、倉庫)。
3)車間設備位置圖(應標明相關設備的分布)。
6.本年度加工用水的檢測報告(適用時)。要求:
1)監(檢)測機構應至少具有中國計量認證(CMA)資質。
2)檢測依據為GB 5749。
7.如為委托加工,提供有機加工委托合同。要求:
1)合同中應明確加工產品明細、數量、有效期限。
2)應在合同或附加協議中體現有機加工的具體要求,包括防止有機產品與常規產品混雜所采取的措施等。
8.如外租倉庫,應提供倉庫的租用合同、行政位置圖及平麵圖。
9.商標(適用時)。
1)使用他人商標的申請單位提供商標授權使用許可合同、商標局公告、商標注冊證。
2)如需體現自有商標的申請單位,需提供商標注冊證。
10.有機加工質量管理手冊。(需包括GB/T 19630-2019中 7.2.4要求的內容。)
11.有機加工操作規程。包括:
1)各產品加工工藝流程圖及各環節操作規程。
2)產品的包裝材料、方法、運輸和儲藏等環節規程。
3)廢水、廢渣等廢棄物的處理規程。
4)防止有機生產、加工和經營過程中受禁用物質汙染所采取的預防措施。
5)防止有機產品與常規產品混雜所采取的措施(存在平行生產的企業須提交)。
6)運輸工具、機械設備及倉儲設施的維護、清潔規程。
7)加工廠衛生管理與有害生物控製規程。
8)標簽及生產批號的管理規程。
9)員工福利與勞動保護規程。
12.對於外購有機原料的,提供外購有機原料的購銷協議、購買發票、有機產品證書與銷售證複印件。
13.本年度相關記錄文件(應有記錄人手簽字或加蓋公章,如未發生,可暫不提供,待現場檢查時提交至檢查組。)。包括:
1)原料的運輸記錄
2)原料的入庫記錄。
3)加工過程各工序記錄。
4)食品添加劑、加工助劑的購買單據、產品說明書及台帳記錄。
5)成品入庫、出庫記錄。
6)銷售記錄。
7)有機標識的使用管理記錄。
8)機械設備清潔記錄。
9)加工廠有害生物防治記錄。
10)培訓記錄。
11)內部檢查記錄。
12)產品召回記錄。
13)客戶投訴處理記錄。
14)介紹和說明加工廠情況的照片。
注:
1、以(yi)上(shang)文(wen)件(jian)是(shi)對(dui)申(shen)請(qing)有(you)機(ji)加(jia)工(gong)認(ren)證(zheng)的(de)一(yi)般(ban)性(xing)要(yao)求(qiu),在(zai)現(xian)場(chang)檢(jian)查(zha)時(shi)檢(jian)查(zha)員(yuan)可(ke)能(neng)會(hui)針(zhen)對(dui)生(sheng)產(chan)的(de)具(ju)體(ti)情(qing)況(kuang)要(yao)求(qiu)申(shen)請(qing)單(dan)位(wei)提(ti)供(gong)本(ben)清(qing)單(dan)未(wei)涉(she)及(ji)的(de)文(wen)件(jian)。
2、對於不適用或無法提供的文件,應統一提交書麵說明,負責人簽字並加蓋公章確認。
3、本文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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