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版《HACCP體係認證實施規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二、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為過渡期。過渡期內,認證機構可按照新版《HACCP體係認證實施規則》或舊版《乳製品生產企業HACCP體係認證實施規則(試行)》與《食品企業HACCP體係認證實施規則》要求實施認證。各HACCP認證機構,應盡快依據新版《HACCP體係認證實施規則》修訂管理體係文件,並做好新版《HACCP體係認證實施規則》的宣貫。
三、2023年1月1日起,對新申請HACCP體係認證的企業,認證機構應按照新版《HACCP體係認證實施規則》要求實施HACCP體係認證。
四、按舊版《乳製品生產企業HACCP體係認證實施規則(試行)》與《食品企業HACCP體係認證實施規則》認證的獲證企業,由頒證認證機構結合監督或再認證審核活動進行轉換。
五、認監委2009年第16號公告、2011年第35號公告、2015年第25號公告和2018年第17號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起廢止。
附件:危害分析與關鍵控製點(HACCP)體係認證實施規則
認監委
2021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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