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間核查的定義
期間核查(intermediate checks)是(shi)指(zhi)為(wei)保(bao)持(chi)對(dui)設(she)備(bei)校(xiao)準(zhun)狀(zhuang)態(tai)的(de)可(ke)信(xin)度(du),在(zai)兩(liang)次(ci)檢(jian)定(ding)之(zhi)間(jian)進(jin)行(xing)的(de)核(he)查(zha),包(bao)括(kuo)設(she)備(bei)的(de)期(qi)間(jian)核(he)查(zha)和(he)參(can)考(kao)標(biao)準(zhun)器(qi)的(de)期(qi)間(jian)核(he)查(zha),二(er)者(zhe)合(he)起(qi)來(lai)本(ben)質(zhi)上(shang)相(xiang)當(dang)於(yu)ISO/IEC導則25(1990)中的運行檢查。這種核查應按規定的程序進行。通過期間核查可以增強實驗室的信心,保證檢測數據的準確可靠。
為什麼要進行期間核查
使用頻率高、易損壞、性能不穩定的儀器在使用一段時間後,由於操作方法,環境條件(電磁幹擾、輻射、灰邕、溫度、濕度、供電、聲級),以及移動、震動、yangpinheshijirongyewurandengyinsudeyingxiang,bingbunengbaozhengjiandinghuoxiaozhunzhuangtaidechixukexindu。yinci,shiyanshiyingduizhexieyiqijinxingqijianhezha。hezhayuanyinruxia:
(1)按照年核查次數進行;
(2)儀器設備導出數據異常;
(3)儀器設備故障維修或改裝後;
(4)常期脫離實驗室控製的儀器設備在恢複使用前(如外界);
(5)儀器設備經過運輸和搬遷;
(6)使用在中心控製範圍以外的儀器設備。
核查內容
(1)儀器設備的基本漂移、本底水平、信噪比、零點穩定度檢測;
(2)光學儀器設備的波長重現性和靈敏度檢測;
(3)采用有證標準物質,對儀器設備進行準確度和精密度的檢測;也可將以前做過的工作再做一次(留樣再測)、使用標準樣再測(作質控圖)。
(4)製作測量工作校準曲線,根據線性回歸方程,獲得修正因子,確認儀器設備的檢測範圍和檢出限量。
期間核查的方法
開展“期間核查”的方法是多樣的,基本上以等精度核查的方式進行,如儀器間的比對、方法比對、標準物質驗證、加標回收、單點自校等都是可以采用的。更多的期間核查是通過核查標準來實現.所謂核查標準是指用來代表被測對象的一種相對穩定的儀器、產品或其他物體。它的量限、準確度等級都應接近於被測對象,而它的穩定性要比實際的被測對象好。核查標準本身也應進行校準和確認。
(1) 使用標準物質核查。標準物質包括各種標準樣品、實物標準。使用標準物質核查時應注意所用的標準物質的量值能夠溯源、在有效期內。如pH計、離子計、電(dian)導(dao)率(lv)儀(yi)等(deng)采(cai)用(yong)定(ding)值(zhi)溶(rong)液(ye)進(jin)行(xing)核(he)查(zha),氣(qi)體(ti)檢(jian)測(ce)儀(yi)采(cai)用(yong)標(biao)準(zhun)氣(qi)體(ti)進(jin)行(xing)核(he)查(zha),氣(qi)體(ti)采(cai)樣(yang)器(qi)采(cai)用(yong)標(biao)準(zhun)流(liu)量(liang)計(ji)等(deng)。使(shi)用(yong)標(biao)準(zhun)物(wu)質(zhi)核(he)查(zha)時(shi)應(ying)注(zhu)意(yi)所(suo)用(yong)的(de)標(biao)準(zhun)物(wu)質(zhi)的(de)量(liang)值(zhi)能(neng)夠(gou)溯(su)源(yuan),並(bing)且(qie)有(you)效(xiao)。
(2) 使用儀器附帶設備核查。有些儀器自帶校準設備,有的還帶有自動校準係統,可以用來核查。如電子天平往往自帶一個校準砝碼。
(3) 參加實驗室間比對。
(4) 與相同準確度等級的另一設備或幾個設備的量值進行比較。
(5) 對保留樣品量值重新測量:保留的樣品性能(測試的量值)穩定, 也可以用來作為期間核 查的核查標準。
(6) 在資源允許的情況下, 采用高等級的儀器設備進行核查。
核查結果
期(qi)間(jian)檢(jian)查(zha)情(qing)況(kuang)應(ying)記(ji)錄(lu)並(bing)歸(gui)檔(dang)。期(qi)間(jian)檢(jian)查(zha)中(zhong)發(fa)現(xian)設(she)備(bei)運(yun)行(xing)有(you)問(wen)題(ti)時(shi),應(ying)停(ting)用(yong)報(bao)修(xiu)。對(dui)運(yun)行(xing)有(you)問(wen)題(ti)的(de)設(she)備(bei)所(suo)涉(she)及(ji)檢(jian)測(ce)結(jie)果(guo)有(you)效(xiao)性(xing)有(you)影(ying)響(xiang)時(shi),應(ying)對(dui)檢(jian)測(ce)項(xiang)目(mu)進(jin)行(xing)重(zhong)新(xin)檢(jian)測(ce)。基(ji)本(ben)要(yao)求(qiu):
(1)使用標準物質和標準樣品進行測定,誤差應不超過允許差值的2/3。
(2)對適宜保留的樣品進行再檢驗,比較檢驗結果,偏差應不超過相關檢測方法標準規定的平行允差的1.5倍。
(3)與其它實驗室進行比對實驗。偏差應不超過檢測方法標準規定的平行允差的2倍。
期間核查重點關注10類儀器設備
(1) 對測量結果有重要影響的(比如在用液相色譜測醛類物質含量時,液相色譜需要期間核查);
(2) 檢定或校準周期較長(比如校準和檢定周期超過兩年的設備);
(3) 頻繁使用的(比如一把卡尺每天使用的次數非常多);
(4) 容易損壞的儀器設備;
(5) 性能不穩定的儀器設備;
(6) 檢測數據有爭議、 易漂移的儀器設備;
(7) 易老化的儀器設備;
(8) 經常帶到現場使用的儀器設備;
(9) 貴重的儀器設備(比如ICP-MS);
(10) 儀器設備的使用環境較為惡劣,導致了儀器設備的性能可能發生改變的。
全部儀器都要進行期間核查嗎?
期間核查主要是核查測量儀器、測量標準或標準物質的係統漂移,即其長期穩定性。必須具備相應的核查標準和實施條件的,對無法尋找核查標準(物質)的(de)不(bu)進(jin)行(xing)期(qi)間(jian)核(he)查(zha)。期(qi)間(jian)核(he)查(zha)可(ke)以(yi)提(ti)高(gao)監(jian)測(ce)質(zhi)量(liang)的(de)可(ke)靠(kao)性(xing),降(jiang)低(di)出(chu)錯(cuo)的(de)風(feng)險(xian),但(dan)不(bu)能(neng)完(wan)全(quan)排(pai)除(chu)風(feng)險(xian)。期(qi)間(jian)核(he)查(zha)的(de)實(shi)施(shi)以(yi)及(ji)實(shi)施(shi)頻(pin)次(ci)應(ying)結(jie)合(he)監(jian)測(ce)機(ji)構(gou)自(zi)身(shen)的(de)特(te)點(dian)尋(xun)求(qiu)成(cheng)本(ben)和(he)風(feng)險(xian)的(de)平(ping)衡(heng)點(d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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