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況
(一)監督抽查情況。抽查256家生產單位生產的260批次產品,發現不合格產品11批次。其中,複合膜袋7批次、密胺塑料餐具4批次(詳見附件)。
(二)跟蹤抽查情況。跟蹤抽查到上次抽查不合格生產單位4家,未發現不合格產品。
二、抽查結果分析
(一)茶葉包裝。在浙江、廣東、福建等5個省份26家生產單位抽樣,抽查30批次產品,未發現不合格產品。
(二)複合膜袋。在廣東、山東、浙江等21個省份169家生產單位抽樣,抽查169批次產品。抽查發現7批次產品不合格,其中有4批次產品安全項目溶劑殘留量總量不合格、3批次產品阻隔性能(氧氣)不合格、1批次產品阻隔性能(水蒸氣)不合格。
(三)密胺塑料餐具。在福建、廣東、安徽等12個省份61家生產單位抽樣,抽查61批次產品。抽查發現4批次產品不合格,其中有3批次產品耐汙染性不合格、1批次產品安全項目三聚氰胺遷移量不合格。
三、工作要求
針對以上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發現的問題,各有關省級市場監管部門要按照《食品安全法》《產品質量法》《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要求,迅速組織做好監督抽查結果處理工作,並及時將處理情況錄入e-CQS係統。對不合格產品,要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嚴禁生產銷售;涉嫌假冒的,要通過現場檢查、詢問情況、查(zha)閱(yue)合(he)同(tong)發(fa)票(piao)等(deng)方(fang)式(shi)調(tiao)查(zha)取(qu)證(zheng),查(zha)清(qing)違(wei)法(fa)事(shi)實(shi),從(cong)嚴(yan)從(cong)快(kuai)從(cong)重(zhong)處(chu)置(zhi)。對(dui)不(bu)合(he)格(ge)產(chan)品(pin)生(sheng)產(chan)銷(xiao)售(shou)單(dan)位(wei),要(yao)督(du)促(cu)落(luo)實(shi)質(zhi)量(liang)安(an)全(quan)主(zhu)體(ti)責(ze)任(ren),落(luo)實(shi)整(zheng)改(gai)措(cuo)施(shi),並(bing)及(ji)時(shi)組(zu)織(zhi)複(fu)查(zha)。總(zong)局(ju)將(jiang)加(jia)強(qiang)抽(chou)查(zha)結(jie)果(guo)處(chu)置(zhi)情(qing)況(kuang)的(de)跟(gen)蹤(zong)督(du)辦(ban),並(bing)視(shi)情(qing)通(tong)報(b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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