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舊版有機產品認證標誌過渡期問題。根據《關於啟用國家有機產品認證標誌備案係統的公告》(國家認監委2012年第9號公告)要求,在2012年3月1日前已從認證機構領取舊版有機產品認證標誌或已印製帶有舊版有機產品認證標誌的產品包裝,在2012年7月1日後(含7月1日)禁止繼續使用(如確需使用,必須經過整理後符合新的有機產品認證標誌使用要求後方可繼續使用);對已使用在2012年3月1日前領取的舊版有機產品認證標誌或已印製帶有舊版有機產品認證標誌產品包裝,且在2012年7月1日前已出廠銷售有機產品的,其有機產品認證標誌使用應當符合2005年發布的《有機產品認證實施規則》和《有機產品》國家標準要求;在2012年7月1日後(含7月1日)出廠銷售的有機產品必須符合新的有機產品認證標誌使用要求。
二、允許不加施有機產品認證標誌問題。按照GB/T 19630-2011《有機產品》國家標準和相關規定,以下幾種情況可不加施有機產品認證標誌:現場采摘銷售的果蔬類有機產品;不直接零售的加工原料;無法加施有機產品認證標誌的散裝或裸裝產品,以及鮮活動物產品,但應在銷售專區的顯著位置擺放有機產品認證證書複印件。
三、有you機ji產chan品pin認ren證zheng標biao誌zhi批pi量liang損sun耗hao問wen題ti。獲huo證zheng企qi業ye因yin不bu可ke抗kang拒ju力li而er導dao致zhi領ling取qu的de有you機ji產chan品pin認ren證zheng標biao誌zhi大da批pi量liang損sun耗hao的de,可ke由you認ren證zheng機ji構gou向xiang國guo家jia認ren監jian委wei提ti供gong相xiang關guan證zheng據ju材cai料liao申shen請qing補bu發fa。
四、有機產品包裝規格報送問題。對於一些隻能以頭、尾、隻、個等計量單位銷售的產品,在信息係統中報送有機產品認證標誌使用信息時,填報產品“包裝規格”可按平均重量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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