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允許連續修約
擬修約數字應在確定修約位數後一次修約獲得結果,而不得多次按規則連續修約。
例如:修約15.4546,修約間隔為1
正確的做法:
15.4546→15
不正確的做法:
15.4546→15.455→15.46→15.5→16
2、不可避免要連續修約,怎麼辦?
在zai具ju體ti實shi施shi中zhong,有you時shi測ce試shi與yu計ji算suan部bu門men先xian將jiang獲huo得de數shu值zhi按an指zhi定ding的de修xiu約yue位wei數shu多duo一yi位wei或huo幾ji位wei報bao出chu,而er後hou由you其qi他ta部bu門men判pan定ding。小xiao編bian提ti醒xing,為wei避bi免mian產chan生sheng連lian續xu修xiu約yue的de錯cuo誤wu,應ying按an下xia述shu步bu驟zhou進jin行xing。
報出數值最右的非零數字為5時:
應在數值後麵加 “ (+) ” 或 “ (-) ” 或不加符號,以分別表明已進行過舍、進或未舍未進。
如:
16.50(+)表示實際值大於16.50,經修約舍棄成為16.50;
16.50(-)表示實際值小於16.50,經修約進一成為16.50。
如果判定報出值需要進行修約,當擬舍棄數字的最左一位數字為5而後麵無數字或皆為零時:
數值後麵有(+)號者進一,數值後麵有(-)號者舍去,其他仍按第3章規則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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