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¼和報告是實驗過程的重要資料,CNAS2019年12月25日發布並實施的CNAS-EL-13:2019《檢測報告和校準證書相關要求的認可說明》,對報告和記¼管理提出具體要求,目的在於規範實驗室的報告和原始記¼信息,嚴格認可標識的使用管理,保證實驗室的能力得到有效維持。
檢測報告和校準證書相關要求的認可說明
1. 目的和範Χ
1.1 本文件明確了CNAS對檢測報告和校準證書(以下簡稱“報告”)的結果信息、使用、管理、評審等方麵的相關要求,是對CNAS-CL01(等同采納ISO/IEC 17025)相關條款的進一步解釋和說明,目的在於統一對標準的理解,確保認可評審和管理的一致性。
1.2 本文件僅適用於CNAS依據CNAS-CL01對檢測和校準實驗室開展的認可活動。
2. 實驗室出具報告的要求
2.1 實驗室應準確、清晰、明確和客觀地出具結果。(CNAS-CL01:2018, 7.8.1.2)
a) 樣品信息準確,並且必須是實測樣品。
示例1:客戶送測樣品A、B和C,聲稱是三種型號對應同一原型產品,實驗室實際測試的是B樣品。實驗室在報告的樣品信息描述中,隻能聲明被測樣品是B,不應列入A和C的信息,因該信息是由客戶提供,實驗室δ進行驗證。如果實驗室通過驗證能夠證明A、B、C三種型號確實是對應同一原型產品,實驗室可以在報告中列出三種型號的信息,但應聲明被測樣品是B,同時報告型號驗證結果和相應的支持數據或信息。
示例2:實(shi)驗(yan)室(shi)在(zai)對(dui)客(ke)戶(hu)產(chan)品(pin)的(de)第(di)一(yi)次(ci)測(ce)試(shi)中(zhong)發(fa)現(xian)有(you)些(xie)項(xiang)目(mu)是(shi)不(bu)合(he)格(ge)的(de),客(ke)戶(hu)對(dui)產(chan)品(pin)進(jin)行(xing)了(le)改(gai)進(jin),再(zai)次(ci)送(song)檢(jian)。第(di)二(er)次(ci)測(ce)試(shi)如(ru)果(guo)隻(zhi)是(shi)測(ce)試(shi)了(le)不(bu)合(he)格(ge)項(xiang)目(mu),實(shi)驗(yan)室(shi)出(chu)具(ju)的(de)報(bao)告(gao)應(ying)隻(zhi)包(bao)括(kuo)此(ci)次(ci)測(ce)試(shi)的(de)項(xiang)目(mu)。如(ru)果(guo)客(ke)戶(hu)要(yao)求(qiu)將(jiang)第(di)一(yi)次(ci)測(ce)試(shi)合(he)格(ge)的(de)項(xiang)目(mu)也(ye)納(na)入(ru)到(dao)報(bao)告(gao)中(zhong),出(chu)具(ju)完(wan)整(zheng)的(de)測(ce)試(shi)合(he)格(ge)報(bao)告(gao),實(shi)驗(yan)室(shi)應(ying)在(zai)報(bao)告(gao)中(zhong)以(yi)清(qing)晰(xi)的(de)方(fang)式(shi)標(biao)明(ming)第(di)一(yi)次(ci)測(ce)試(shi)合(he)格(ge)和(he)第(di)二(er)次(ci)測(ce)試(shi)合(he)格(ge)的(de)數(shu)據(ju),並(bing)說(shuo)明(ming)第(di)二(er)次(ci)測(ce)試(shi)數(shu)據(ju)為(wei)第(di)一(yi)次(ci)測(ce)試(shi)不(bu)合(he)格(ge)經(jing)客(ke)戶(hu)對(dui)樣(yang)品(pin)進(jin)行(xing)改(gai)進(jin)後(hou)測(ce)試(shi)的(de)數(shu)據(ju),必(bi)要(yao)時(shi)給(gei)出(chu)原(yuan)不(bu)合(he)格(ge)數(shu)據(ju)以(yi)及(ji)客(ke)戶(hu)所(suo)做(zuo)的(de)改(gai)進(jin)工(gong)作(zuo)說(shuo)明(ming)。
b) 如果測試地點不在實驗室的固定場所,如在客戶地點或樣品所在地,報告中應給出詳細的地址信息,僅給出“客戶地點”等模糊信息是不充分的。(參見CNAS-CL01:2018, 7.8.2.1 c)
c) 如果實際測試過程是由客戶的技術人員操作,實驗室隻是目擊了試驗的過程並記¼下測試數據和信息,報告應以清晰的方式在正文中注明是目擊試驗,並且不得使用認可標識或聲明認可。
注:有些客戶會接受目擊試驗報告,但目擊試驗不在CNAS的認可範Χ內。
d) 實驗室出具的報告中如有摘用其他機構報告信息的內容,則應在報告中給出清晰的標注,標注的方式應確保報告的使用人不會產生誤解(參見CNAS-CL01:2018, 7.8.2.1 p)。當使用認可標識時,按“外部提供的信息”(視同“分包”)要求控製。
2.2 實shi驗yan室shi對dui報bao告gao中zhong的de所suo有you信xin息xi負fu責ze,客ke戶hu提ti供gong的de信xin息xi除chu外wai。客ke戶hu提ti供gong的de數shu據ju應ying予yu明ming確que標biao識shi。此ci外wai,當dang客ke戶hu提ti供gong的de信xin息xi可ke能neng影ying響xiang結jie果guo的de有you效xiao性xing時shi,報bao告gao中zhong應ying有you免mian責ze聲sheng明ming。(CNAS-CL01:2018, 7.8.2.2)
對於客戶送樣,除非抽樣信息影響到測試結果,報告中不應包含抽樣信息。如果報告中包含樣品抽樣信息(如地點),實驗室應以顯著方式在報告正文中說明此為客戶提供信息,實驗室對此真實性不承擔責任。
示例1:客ke戶hu聲sheng稱cheng所suo送song樣yang品pin是shi為wei某mou品pin牌pai供gong貨huo的de原yuan材cai料liao,並bing要yao求qiu將jiang品pin牌pai信xin息xi寫xie入ru報bao告gao中zhong。由you於yu對dui原yuan材cai料liao是shi無wu法fa辨bian別bie品pin牌pai信xin息xi的de,實shi驗yan室shi不bu應ying將jiang客ke戶hu提ti供gong的de品pin牌pai信xin息xi寫xie入ru報bao告gao中zhong, 除非有信息來源說明和免責聲明。
示例2:客ke戶hu聲sheng稱cheng樣yang品pin來lai自zi某mou個ge地di點dian,要yao求qiu實shi驗yan室shi將jiang樣yang品pin的de地di點dian信xin息xi寫xie入ru報bao告gao中zhong。由you於yu此ci信xin息xi實shi驗yan室shi是shi客ke戶hu提ti供gong的de,實shi驗yan室shi無wu法fa證zheng明ming,因yin此ci不bu應ying將jiang此ci信xin息xi寫xie入ru報bao告gao,除chu非fei有you信xin息xi來lai源yuan說shuo明ming和he免mian責ze聲sheng明ming。
2.3當實驗室在永久控製之外的地點或設施中實施實驗室活動時,應確保滿足本準則中有關設施和環境條件的要求(CNAS-CL01:2018, 6.3.5)。實驗室使用永久控製以外的設備時,應確保滿足本準則對設備的要求。(CNAS-CL01:2018, 6.4.2)
a) 在客戶或樣品所在地現場進行的測試活動,如果設備無法便攜、設備的運輸對設備的準確度有影響、或樣品的運輸會影響測試結果,實驗室可以使用客戶的設備,在原始記¼中應體現設備信息,包括設備型號信息、Ψ一性識別、校準證書信息等。測試方法對設施和環境條件有要求時,相應的環境條件也應予以記¼。
b) 對設施和環境條件有嚴格要求的校準活動,原則上不應進行現場校準,除非實驗室可以提供充分的證據證明試驗現場符合方法要求。記¼應包括環境監測的設備信息和監測數據,必要時拍攝照片保存。
2.4實驗室應在認可範Χ和認可有效期內按照CNAS-R01以及相關要求的規定使用 CNAS 認可標識或聲明認可狀態。
a) 在認可的“校準和測量能力範Χ”表中,包括“測量儀器名稱”、“被測量”、“校準規範名稱及編號”、“測量範Χ”和“擴展不確定度”5個欄目的信息。校準實驗室如果使用認可標識或做出認可聲明,應確保出具的校準證書中這5項信息均在認可範Χ內。實驗室在簽發校準證書時應重點審查上述信息。對不在認可範Χ內的項目,應以簡潔、顯著的方式做出標注或說明。
注:隨著儀器產業的快速發展,儀器名稱也出現多樣化。當被校的儀器名稱與認可能力範Χ內的儀器名稱不一致時,校準實驗室應分析所選校準方法的適用性,除對方法的適用範Χzhonggeichudexinxijinxingfenxiwai,yexufenxixiaozhuncanshuhexiaozhunfangfashifoushiyongyusongxiaoyangpin。ruguopanduanxiaozhunfangfashiyongyubeixiaoyiqijixiaozhuncanshu,zexiaozhunzhengshuzhongkeyishiyongrenkebiaoshihuoshengmingrenkezhuangtai。
b) 實驗室簽發的帶認可標識或聲明認可狀態的報告中不應包含認證標誌及相關內容,以免產生誤導,如CE認證、3C認證等。
c) 實驗室簽發的報告中僅包含意見或解釋時,不得在報告上使用認可標識或聲明認可狀態。
3. 實驗室對認可能力的管理要求
3.1對初次申請認可的項目,包含擴項,實驗室ÿ個項目均應出具過報告。如果實驗室û有對外提供過正式報告,內部報告或測試結果也可以作為檢測/校準經曆。實驗室應在申請書中如實填寫檢測/校準經曆次數。
3.2實驗室應對認可的能力進行有效管理,以持續保持技術能力。對於已獲認可的項目,實驗室應有相應的測試經曆,2年內應出具過相應的報告(可以是內部報告或測試結果)。對2年內û有出具過報告或結果,也û有內部驗證試驗或相關質量控製記¼的項目,應主動申請縮小認可範Χ。
3.3 實驗室在管理評審中應考慮實驗室活動範Χ和工作類型的變化(參見CNAS-CL01:2018, 8.9.2h)。實驗室應在管理評審中對已認可的檢測和校準能力進行定期評估,確保能力的維持。評估中應重點關注設施、設備和人員能力的變化、測試方法的更新、以及開展業務的情況。對於無法持續滿足要求的檢測或校準能力,或2年以內û有測試經曆的能力,應主動申請縮小認可範Χ。
3.4 實驗室可利用設備的校準證書來管理其認可範Χ。實驗室的設備應與其認可的能力範Χ相匹配,在製定校準方案時,設備的校準參數、測量不確定度要求等應考慮依據認可範Χ設定(參見CNAS-CL01:2018, 6.4.7)。實驗室應使用校準證書的實際校準結果評估設備是否滿足認可能力範Χ的要求,如量程範Χ和測量不確定度等,必要時,申請更新認可範Χ。
注1:通常情況下,校準方案包括設備名稱、校準參數、測量範Χ、測量不確定度要求和校準周期等內容。
注2:更新認可範Χ可以是變更、擴大或縮小認可範Χ。
注3:在認可評審中經常發現實驗室提供的設備校準證書中測量範Χ小於認可的範Χ,或測量不確定度大於認可的測量不確定度,這些情況下實驗室應根據設備的實際校準結果縮小其認可範Χ。
4. CNAS對報告的認可評審要求
4.1在現場評審中,評審組應注重抽查報告,由評審組現場隨機抽取,抽樣量應與出報告的數量相匹配。
4.2 評審組應核查報告的以下內容:
a) 與認可要求的符合性(以CNAS-CL01:2018的7.8條款為依據);
b) 信息的適宜性和充分性(以測試方法為依據);
c) 報告數據與原始記¼的可追溯性;
d) 對客戶提供信息的控製,需要時應以醒目的方式標識並做出免責聲明;
e) 發出報告或數據的控製管理;
f) 報告的控製係統,應易於追溯報告編號,不得隨機編號;
g) 認可標識使用及認可狀態聲明的管理;
h) 客戶現場試驗出具報告的控製;
i) 客戶現場試驗原始記¼的控製,是否含地點、設備、測試人員,以及必要時的環境信息;
j) 對目擊試驗的控製,應在報告中以顯著的方式如實說明是目擊試驗。
4.3 評審組應重點關注原始記¼與報告的符合性,可從報告追溯至原始記¼。實驗室應能夠提供實驗室活動過程的充分信息,可以隻有測試結果的原始記¼而不出具報告,但不應以試驗報告取代原始記¼。如果實驗室不能提供原始記¼及其它能證明實施過測試的相關記¼或證據(如設備使用記¼、自動化儀器內後台數據、相應樣品上的測試痕跡等)、且不能提供合理的解釋,或實驗室的原始記¼不真實,均視為û做試驗出報告,按不誠信行為處理。
4.4 對初次申請認可的項目,包含擴項,要求ÿ個申請認可的項目均應有相應的報告,(可以是內部報告或測試結果)。現場評審時,評審組應檢查ÿ個ge申shen請qing項xiang目mu的de報bao告gao,在zai時shi間jian允yun許xu的de情qing況kuang下xia,盡jin量liang擴kuo大da報bao告gao抽chou樣yang量liang。如ru果guo發fa現xian報bao告gao數shu量liang明ming顯xian少shao於yu申shen請qing書shu填tian寫xie的de經jing曆li,實shi驗yan室shi不bu能neng提ti供gong合he理li的de解jie釋shi,可ke按an申shen請qing信xin息xi不bu真zhen實shi做zuo出chu處chu理li。
4.5 對於已獲認可的項目,在認可評審中,評審組將重點關注實驗室能力的有效保持以及對能力範Χ的監控情況。在定期監督評審和複評審中,評審組應重點抽查自上次評審以來發出的報告或結果,ÿ個認可的項目均在抽查範Χ內。視實驗室出具報告的情況,原則上對所抽查的測試項目,ÿ個項目在可行時至少查3份報告,查閱的報告應為評審員的主動抽樣。二年之內û有測試經曆的項目,原則上不推薦認可。
注:對認可範Χ內同一測試項目有多個方法,方法的測試步驟和原理基本相同但屬於不同係列標準的,例如GB以及對應的ISO、IEC等(deng)標(biao)準(zhun),如(ru)果(guo)實(shi)驗(yan)室(shi)隻(zhi)有(you)一(yi)個(ge)方(fang)法(fa)有(you)相(xiang)應(ying)的(de)測(ce)試(shi)經(jing)曆(li),其(qi)他(ta)類(lei)同(tong)方(fang)法(fa)視(shi)為(wei)有(you)經(jing)曆(li),但(dan)評(ping)審(shen)員(yuan)需(xu)重(zhong)點(dian)評(ping)審(shen)實(shi)驗(yan)室(shi)技(ji)術(shu)人(ren)員(yuan)是(shi)否(fou)了(le)解(jie)方(fang)法(fa)之(zhi)間(jian)的(de)差(cha)異(yi)。如(ru)果(guo)實(shi)驗(yan)室(shi)人(ren)員(yuan)不(bu)能(neng)明(ming)確(que)說(shuo)明(ming)方(fang)法(fa)之(zhi)間(jian)的(de)差(cha)異(yi),û有測試經曆的方法不予認可。
4.6 在安排評審組時,應考慮評審組抽查報告的工作量,需要時適當增加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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