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檢定與校準的基礎定義
(一)檢定
依(yi)據(ju)國(guo)家(jia)計(ji)量(liang)檢(jian)定(ding)規(gui)程(cheng),通(tong)過(guo)實(shi)驗(yan)確(que)定(ding)計(ji)量(liang)器(qi)具(ju)示(shi)值(zhi)誤(wu)差(cha)是(shi)否(fou)符(fu)合(he)要(yao)求(qiu)的(de)活(huo)動(dong)。檢(jian)定(ding)範(fan)圍(wei)是(shi)我(wo)國(guo)計(ji)量(liang)法(fa)明(ming)確(que)規(gui)定(ding)的(de)強(qiang)製(zhi)檢(jian)定(ding)的(de)計(ji)量(liang)器(qi)具(ju)。
(二)校準
依yi據ju相xiang關guan校xiao準zhun規gui範fan,通tong過guo實shi驗yan確que定ding計ji量liang器qi具ju示shi值zhi的de活huo動dong。通tong常chang采cai用yong與yu精jing度du較jiao高gao的de標biao準zhun器qi比bi對dui測ce量liang得de到dao被bei計ji量liang器qi具ju相xiang對dui標biao準zhun器qi的de誤wu差cha,從cong而er得de到dao被bei計ji量liang器qi具ju示shi值zhi的de修xiu正zheng值zhi。校xiao準zhun主zhu要yao用yong於yu非fei強qiang製zhi檢jian定ding的de計ji量liang器qi具ju。
二、檢定與校準的9大區別
(一)目的不同
檢定――對計量特性進行強製性的全麵評定。屬量值統一,檢定是否符合規定要求。屬自上而下的量值傳遞。
校準――自行確定監視及測量裝置量值是否準確。屬自下而上的量值溯源,評定示值誤差。
(二)對象不同
檢定――國家強製檢定:計量基準器;計量標準器;用於貿易結算、安全防護、醫療衛生、環境監測的工作計量器具共62種。
校準――除強製檢定之外的計量器具和測量裝置。
(三)依據不同
檢定――由國家授權的計量部門統一製定的檢定規程。
校準――校準規範或校準方法,可采用國家統一規定,也可由組織自己製定。
(四)性質不同
檢定――具有強製性,屬法製計量管理範疇的執法行為。
校準――不具有強製性,屬組織自願的溯源行為。
(五)周期不同
檢定――按我國法律規定的強製檢定周期實施。
校準――由組織根據使用需要自行確定,可以定期、不定期或使用前進行。
(六)方式不同
檢定――隻能在規定的檢定部門或經法定授權具備資格的組織進行。
校準――可以自校、外校或自校與外校結合。
(七)內容不同
檢定――對計量特性進行全麵評定,包括評定量值誤差。
校準――評定示值誤差。
(八)結論不同
檢定――依據檢定規程規定的量值誤差範圍,給出合格與不合格的判定,發給檢定合格證書。
校準――不判定是否合格,隻評定示值誤差,發出校準證書或校準報告。
(九)法律效力不同
檢定――檢定結論屬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作為計量器具或測量裝置檢定的法律依據。
校準――校準結論屬於沒有法律效力的技術文件。
三、強製檢定器具的判斷
《中華人民共和國強製檢定的工作計量器具檢定管理辦法》第十四條規定: 使用強製檢定的工作計量器具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計量監督、管理人員和執行強製檢定工作的計量檢定人員,違反本辦法規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追究法律責任。
可見計量器具強製檢定的重要性,那如何判斷哪些器具需要進行強製性檢定,可根據以下要點進行判斷:
1.器具屬於國家強製檢定目錄,送檢;
2.器具在國家強製檢定目錄外,但有JJG或JJF的,送檢/校準,或企業具備標準設備、器具及校準方法,可進行自行校準;
3.無JJG和JJF的,自行校驗。
四、校準周期的確定
(一)標準文件中關於校準周期的描述
CNAS-CL01:2018 中 7.8.4.3 校準證書或校準標簽不應包含校準周期的建議,除非已與客戶達成協議。
明確規定校準實驗室不能給出校準周期的建議。校準周期由實驗室根據計量器具的實際使用情況,本著科學、經濟和量值準確的原則自行確定。期間需安排期間核查,如果發現不穩定情況,就需重新校準。
(二)確定校準周期的原則
確定校準周期必須遵循兩條對立的基本原則:
一是在這個周期內測量儀器超出允許誤差的風險盡可能最小;
二(er)是(shi)經(jing)濟(ji)合(he)理(li),使(shi)校(xiao)準(zhun)費(fei)用(yong)盡(jin)可(ke)能(neng)最(zui)少(shao)。為(wei)了(le)尋(xun)求(qiu)上(shang)述(shu)風(feng)險(xian)和(he)費(fei)用(yong)兩(liang)者(zhe)平(ping)衡(heng)的(de)最(zui)佳(jia)值(zhi),必(bi)須(xu)使(shi)用(yong)科(ke)學(xue)的(de)方(fang)法(fa),積(ji)累(lei)大(da)量(liang)的(de)實(shi)驗(yan)數(shu)據(ju),經(jing)分(fen)析(xi)研(yan)究(jiu)後(hou)確(que)定(ding)。
(三)確定校準周期的依據
確que定ding校xiao準zhun周zhou期qi,也ye就jiu是shi確que認ren間jian隔ge,它ta是shi衡heng量liang計ji量liang工gong作zuo質zhi量liang的de關guan鍵jian環huan節jie,關guan係xi到dao在zai用yong測ce量liang儀yi器qi的de合he格ge率lv。隻zhi有you嚴yan格ge執zhi行xing校xiao準zhun周zhou期qi,才cai能neng保bao證zheng科ke研yan生sheng產chan等deng各ge項xiang活huo動dong的de順shun利li進jin行xing。為wei保bao證zheng量liang值zhi準zhun確que可ke靠kao,必bi須xu科ke學xue的de確que定ding校xiao準zhun周zhou期qi。
校準周期的確定需要各種專業知識,考慮多種因素。若超過一個周期,可能引起質量特性的惡化,那是由於機械磨損、灰塵、性能和實驗頻次等所致。對這些因素變化的敏感性取決於測量儀器的類型。質量好的,可能受的影響小一些;質量不好的,可能受的影響大一些。因此,各個實驗室應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每種測量儀器的校準周期。
確定校準周期的依據有:
1. 使用的頻繁程度。使用頻繁的測量儀器,容易使其計量性能降低,故可以縮短校準周期來解決。當然,提高測量儀器所用的原材料性質、製造工藝和使用壽命也是重要的手段。
2. 測量準確度的要求。yaoqiuzhunquedugaodedanwei,keshidangsuoduanxiaozhunzhouqi。gegedanweiyaogenjuzijideshijiqingkuangjueding,xuyaoshenmezhunquedudengji,jiuxuanzeshenmedengji。gaigaojiugao,gaidijiudi,bumangmuzhuiqiugaozhunquedu,yimianzaochengbubiyaodesunshi;但精度過低,滿足不了使用要求,給工作帶來損失,也是不可取的。
3. 使用單位的維護保養能力,如果單位的維護保養比較好,則適當縮短校準周期;反之,則長一些。
4. 測量儀器的性能,特別是長期穩定性和可靠性的水平。即使同類型的測量儀器,穩定性、可靠性差的,校準周期應短一些。
5. 對產品質量關係較大的,以及有特殊要求的測量儀器,其校準周期則相對短一些;反之則長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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