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監督員的通用要求在新版CNAS-CL01-G001:2024中條款6.2.2 規定
b) 從事檢測或校準活動的人員應具備其所從事的檢測或校準相關專業大
專以上學曆。如果學曆或專業不滿足要求,應有 10 年以上相關專業檢測或校
準經曆。
c) 從事特定實驗室活動的人員,如方法開發、修改、驗證和確認的人員、檢測結果複核人員、從事人員監督和能力監控的人員在滿足 b)要求的基礎上,還應有 3 年以上本專業領域的檢測或校準經曆。
監督員首先要滿足檢測人員的任職要求,除此之外,還需要有3 年以上本專業領域的工作經驗。實驗室應選擇至少2個以上的人員擔任監督員一職(可以保證能被互相監督),jianduyuandepeizhiyinggenjushiyanshihuodongdefanweifenbieshezhiyouzhiliangfangmiandejianduhejishunenglifangmiandejiandu。jianduyuanderenzhiyaoqiuhezhizeyingyoumingquedewenjianshuoming。 若相關的行業的標準中對監督員有特殊的要求,實驗室應至少滿足相關標準的要求。例如:食品檢驗機構對食品複檢的監督員就提出了特殊的要求:複檢監督員應具有食品檢驗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或同等能力,具備該方法5年及以上的相似的檢驗工作經曆,應熟悉複檢作業指導書的要求、複檢目的、結果評價、質量控製和測量不確定度要求;了解測量不確定度程序。 質(zhi)量(liang)監(jian)督(du)員(yuan)應(ying)有(you)與(yu)被(bei)監(jian)督(du)的(de)實(shi)驗(yan)室(shi)活(huo)動(dong)相(xiang)應(ying)的(de)能(neng)力(li),且(qie)其(qi)能(neng)力(li)應(ying)高(gao)於(yu)被(bei)監(jian)督(du)人(ren)員(yuan)的(de)能(neng)力(li)。最(zui)好(hao)由(you)實(shi)驗(yan)室(shi)技(ji)術(shu)能(neng)力(li)和(he)對(dui)質(zhi)量(liang)管(guan)理(li)很(hen)熟(shu)悉(xi)的(de)人(ren)員(yuan)擔(dan)任(ren)。 監督員的任職應有明確的文件,例如授權文件,授權文件應明確監督員的監督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