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問題
微生物實驗(或者其他類型的實驗室)室使用的滅菌鍋是不是特種設備?
需不需要按照特種設備去檢定、檢查、管理呢?
還是就是按簡單壓力容器管理?
2特種壓力容器判定標準
(1)工作壓力大於或者等於0.1MPa(注1-2);
(2)容積大於或者等於0.03m3並且內直徑(非圓形截麵指截麵內邊界最大幾何尺寸)大於或者等於150mm(注1-3);
(3)盛裝介質為氣體、液化氣體以及介質最高工作溫度高於或者等於其標準沸點 的液體(注 1-4)。
注1-2:工作壓力,是指在正常工作情況下,壓力容器頂部可能達到的最高壓力(表壓力)。
注1-3:容積,是指壓力容器的幾何容積,即由設計圖樣標注的尺寸計算(不考慮製造公差) 並且圓整。一般需要扣除永久連接在壓力容器內部的內件的體積。
注1-4:容器內介質為最高工作溫度低於其標準沸點的液體時,如果氣相空間的容積大於或 者等於0.03m3時,也屬於本規程的適用範圍。
以上壓力容器都屬於特種設備,都需要辦理使用登記並進行定期檢驗。
3依據
TSG21-2016
文章(文字)來源: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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