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陳化糧"是指在糧庫中已經貯存一年以上的糧食,它的質量已嚴重下降或變質。"陳化糧"因黴菌超標,國家嚴令其不能直接作為口糧,隻能通過拍賣的方式銷售給釀造、飼料等工業用糧大戶。那麼黴菌超標的"陳化糧"能否生產用於飼養畜禽的飼料?
近年來,我省不少養殖戶反映,盡管飼料配方、原料沒有變化,但飼養畜禽的效果差異很大。在豬方麵,發生小母豬假發情、陰部紅腫、直腸外翻;母豬久配不孕,懷孕母豬流產率上升;生長育肥豬嘔吐、采食量下降、生長發育緩慢、飼料轉化率降低;種公豬精液品質下降。在家禽方麵,產蛋家禽蛋變小、蛋殼脆、顏色變淺、產蛋率下降、種蛋孵化率低;雛禽發生口炎、生長受阻。通過檢測,其罪魁禍首是黴菌毒素引起的,主要毒素為黃曲黴毒素、T-2毒素,嘔吐毒素、玉米赤黴烯酮、赭曲毒素及煙曲黴毒素等6種。這些黴菌毒素經檢測主要來源於發黴的玉米、發黴的麥麩、陳化糧,並在畜禽使用的全價配合飼料中都有檢出。
發黴的玉米、發黴的麥麩、陳化糧對畜禽健康、生長性能造成很大影響,其中的黃曲黴毒素經畜禽采食後還可轉移到牛奶、雞蛋、畜禽內髒和肌肉中,人們長時間食用含低濃度黃曲黴毒素的食物,是誘發肝癌、胃癌、腸癌的重要因素。養殖戶對"陳化糧"轉為"飼料糧"要慎重對待,在飼料生產、使用過程中注意以下幾點:
⑴明顯黴變的飼料原料堅決不能用於飼料生產;⑵肉眼看不見黴變的原料在采購時要進行黴菌毒素的檢測,如毒素超標也不能用於飼料生產;⑶原料中雖檢出黴菌毒素,但不超標,在生產飼料時要添加黴菌毒素吸附劑,以降低或消除黴菌毒素的影響;⑷采購剛上市的原料由於水分超標易於黴菌生長,不宜長時間存放,應盡快用完;⑸原料或成品飼料倉庫要保持通風、幹燥;⑹夏季高溫季節生產的成品飼料存放期不宜過長,拆封後飼料要在很短的時間內用完。
手機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