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流程
2012年化工工程師考試報名(6月份)->準考證領取(9月初開始)->執業考試(9月 15-16日)->成績查詢(次年1月份左右)->證書領取->證書注冊(合格證書領取即可注冊)
考試簡介
注冊化工工程師是指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化工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化工工程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從事化工工程(包括化工、石化、化纖、醫藥和輕化等)設計及相關業務的專業技術人員。
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管理委員會負責審定考試大綱、年度試題、評分標準與合格標準。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化工專業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化工專業委員會)負fu責ze具ju體ti組zu織zhi實shi施shi考kao試shi工gong作zuo。考kao務wu工gong作zuo委wei托tuo人ren事shi部bu人ren事shi考kao試shi中zhong心xin負fu責ze。各ge地di的de考kao試shi工gong作zuo,由you當dang地di人ren事shi行xing政zheng部bu門men會hui同tong建jian設she行xing政zheng部bu門men組zu織zhi實shi施shi,具ju體ti職zhi責ze分fen工gong由you各ge地di協xie商shang確que定ding。
quanguozhucehuagonggongchengshizhiyezigekaoshiweifeigundongguanlikaoshi,canjiajichukaoshihuozhuanyekaoshidekaoshengyingfenbiezaiyigekaoshinianduneitongguoquanbukaoshikemu。zhucehuagonggongchengshizhiyezigezhuceyouxiaoqiwei2年。有效期滿需繼續執業的,應在期滿前30日內辦理再次注冊手續
報考條件
凡(fan)中(zhong)華(hua)人(ren)民(min)共(gong)和(he)國(guo)公(gong)民(min),遵(zun)守(shou)國(guo)家(jia)法(fa)律(lv)法(fa)規(gui),恪(ke)守(shou)職(zhi)業(ye)道(dao)德(de),具(ju)備(bei)相(xiang)應(ying)專(zhuan)業(ye)教(jiao)育(yu)和(he)職(zhi)業(ye)實(shi)踐(jian)條(tiao)件(jian)者(zhe),並(bing)具(ju)備(bei)以(yi)下(xia)條(tiao)件(jian)之(zhi)一(yi)者(zhe),可(ke)申(shen)請(qing)參(can)加(jia)基(ji)礎(chu)考(kao)試(shi):
(一)取得本專業(指化學工程與工藝、高分子材料與工程、無機非金屬材料工程、製藥工程、輕化工程、食品科學與工程、生物工程等)或相近專業(過程裝備與控製工程、環境工程、安全工程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曆或學位。
(二)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曆,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三)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曆或學位,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基礎考試合格,並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專業考試:
(一)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2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
(二)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
(三)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後;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
(四)取得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曆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未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曆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曆或學位,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五)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曆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曆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
(六)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曆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
截止到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基礎考試,隻需參加專業考試:
(一)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二)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
(三)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
(四)取得本專業大學本科學曆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曆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9年。
(五)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曆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9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曆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10年。
(六)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曆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12年。
(七)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專科學曆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15年。
(八)取得本專業中專學曆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2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中專學曆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30年。
經國務院有關部門同意,獲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就業的外籍人員及港、澳、台地區的專業人員,符合本規定要求的,可按規定的程序申請參加考試、注冊和執業。
報名時間
每年的6月份左右,化工工程師考試報名時間各地不一樣。
點擊進入>>2012年注冊化工工程師報名時間彙總
準考證領取
完成網上報名的人員一般應於考前半個月或考前一周時間內在報名係統中下載並打印(或領取)準考證。考生下載準考證中遇有問題,請及時與本人相應確認點聯係。
考試科目
公共基礎:高等數學、普通物理、普通化學、理論力學、材料力學、流體力學、電工電子技術、工程經濟、計算機與數值方法、職業法規;
專業基礎:物理化學、化工原理、過程控製、化工設計基礎、化工汙染防治;
考試時間
2012年全國注冊化工工程師考試時間為2012年9月15日、16日舉行。
考 試 時 間 科 目
9月15日 上午 8:00—11:00 各專業知識考試(上)
8:00—12:00 各專業基礎考試(上)
下午 14:00—17:00 各專業知識考試(下)
14:00—18:00 各專業基礎考試(下)
9月16日 上午 8:00—11:00 各專業案例考試(上)
下午 14:00—17:00 各專業案例考試(下)
各地區2012年度考試報名時間預計將於2012年6月上旬後陸續進行,敬請關注。
考試大綱
考試每年舉行一次,注冊化工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時間一般為每年9月的第三個星期舉行.原則上隻在省會城市設立考點.
公共基礎:高等數學、普通物理、普通化學、理論力學、材料力學、流體力學、電工電子技術、工程經濟、計算機與數值方法、職業法規;
專業基礎:物理化學、化工原理、過程控製、化工設計基礎、化工汙染防治;
專業考試大綱:物料、能量平衡、熱力學過程、流體流動過程、傳熱過程、傳質過程、化學反應動力學、化工工藝設計、化工工藝係統設計、工程經濟分析、化工工程項目管理
考(kao)試(shi)分(fen)基(ji)礎(chu)考(kao)試(shi)和(he)專(zhuan)業(ye)考(kao)試(shi)兩(liang)部(bu)分(fen)。參(can)加(jia)基(ji)礎(chu)考(kao)試(shi)合(he)格(ge)並(bing)按(an)規(gui)定(ding)完(wan)成(cheng)職(zhi)業(ye)實(shi)踐(jian)年(nian)限(xian)者(zhe),方(fang)能(neng)報(bao)名(ming)參(can)加(jia)專(zhuan)業(ye)考(kao)試(shi)。專(zhuan)業(ye)考(kao)試(shi)合(he)格(ge)後(hou),方(fang)可(ke)獲(huo)得(de)《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化工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
基礎考試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專業考試分為《專業知識考試》和《專業案例考試》兩部分,其中《專業知識考試》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專業案例考試》采取主、客觀相結合的考試方法,即:要求考生在填塗答題卡的同時,在答題紙上寫出計算過程。
《專業考試》為開卷考試,允許考生攜帶正規出版社出版的各種專業規範和參考書;《基礎考試》為閉卷考試,統一發《考試手冊》,考後收回。考生應考試時,可攜帶計算器(無聲、無存儲編輯功能)、三角板、鋼筆或圓珠筆(黑色或藍色)、2B鉛筆、橡皮.可以用試卷作草稿紙.
參加基礎或專業考試的人員,須分別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
題型題量
考題由概念題、綜合概念題、簡單計算題、連鎖計算題及案例分析題組成,連鎖題中各小題的計算結果一般不株連。
《基礎考試》和《專業知識考試》試卷全部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全國注冊化工工程師專業考試均分為2天,第一天為專業知識考試,成績上、下午合並計分;第二天為專業案例考試,成績上、下午合並計分。考試時間每天上、下午各3小時。專業考試為非滾動管理考試,考生應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考試。
第一天為客觀題,上、下午各70道題,其中單選題40題,每題分值為1分,多選題30題,每題分值為2分,試卷滿分200分;第二天為案例題,上午25道必答題,下午25道必答題(對於有選擇作答的25道必答題,如考生在答題卡和試卷上作答超過25道題,按題目序號從小到大的順序對作答的前25道題評分,其他作答題無效),每題分值為2分,試卷滿分100分
成績查詢
化工工程師考試成績查詢一般為考後3個(ge)月(yue),各(ge)地(di)人(ren)事(shi)考(kao)試(shi)中(zhong)心(xin)在(zai)收(shou)到(dao)上(shang)級(ji)有(you)關(guan)部(bu)門(men)下(xia)發(fa)的(de)合(he)格(ge)標(biao)準(zhun)文(wen)件(jian)後(hou),再(zai)發(fa)布(bu)查(zha)詢(xun)考(kao)試(shi)成(cheng)績(ji)的(de)時(shi)間(jian)和(he)辦(ban)法(fa),成(cheng)績(ji)查(zha)詢(xun)方(fang)式(shi)一(yi)般(ban)為(wei)網(wang)上(shang)查(zha)詢(xun)或(huo)者(zhe)電(dian)話(hua)查(zha)詢(xun),考(kao)友(you)可(ke)根(gen)據(ju)當(dang)地(di)實(shi)際(ji)情(qing)況(kuang)選(xuan)擇(ze)適(shi)合(he)自(zi)己(ji)的(de)查(zha)詢(xun)方(fang)式(shi)。
合格標準
2010年注冊化工工程師考試合格標準:專業知識120分合格(滿分200分),專業案例60分合格(滿分100分)。
成績管理
woguozhucehuagonggongchengshikaoshifenliangjieduanjinxing。diyijieduanshijichukaoshi,zaikaoshengdaxuebenkebiyehouanxiangyingguidingdenianxianjinxing,qimudeshiceshikaoshengshifoujibenzhangwojinruhuagonggongchengshijiansuobixujubeidejichujizhuanyelilunzhishi;第di二er階jie段duan是shi專zhuan業ye考kao試shi,在zai考kao生sheng通tong過guo基ji礎chu考kao試shi,並bing在zai化hua工gong工gong程cheng工gong作zuo崗gang位wei實shi踐jian了le規gui定ding年nian限xian的de基ji礎chu上shang進jin行xing,其qi目mu的de是shi測ce試shi考kao生sheng是shi否fou已yi具ju備bei按an照zhao國guo家jia法fa律lv、法規及技術規範進行化工工程的勘察、設計和施工的能力和解決實踐問題的能力。基礎考試與專業考試各進行一天,分上、下午兩段,各4個小時。
注冊化工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為非滾動管理考試,參加基礎或專業考試的人員,須分別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
證書領取
證書領取時間一般為3月中旬。
考試通過以後,請考生攜帶相關材料,到各報名點辦理執業資格證書。
領取方式: 個人領證:憑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或成績單領取(成績單在查詢成績時可以直接打印)。
他人(單位)代領:憑代領人及持證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個別省禁止他人代領)。
攜帶資料:領取須持本人身份證(護照或駕照)原件、二寸免冠證件照片一張、準考證原件。
若代領,代領人須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及上述要求的證件。(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具體要求以當地規定為準)
點擊進入>> 2011年注冊化工工程師考試合格證書領取時間彙總
注冊證書
第十二條 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化工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者,可向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管理委員會提出申請,由該委員會向化工專業委員會報送辦理注冊的有關材料。
第十三條 化工專業委員會向準予注冊的申請人核發由建設部統一製作,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管理委員會和化工專業委員會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化工工程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申請人經注冊後,方可在規定的業務範圍內執業。
化工專業委員會應將準予注冊的注冊化工工程師名單報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管理委員會備案。
第十四條 注冊化工工程師執業資格注冊有效期為2年。有效期滿需繼續執業的,應在期滿前30日內辦理再次注冊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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