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及《網絡餐飲服務經營者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相關規定,進一步壓實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台和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的食品安全主體責任,防範化解外賣餐飲食品安全風險,切實保障全省網絡餐飲食品安全,現就2026年度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自查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自查範圍
全省範圍內所有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含平台分支機構、代理商等)及其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
二、自查重點
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各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應根據《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網絡餐飲服務經營者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等有關規定,重點圍繞以下內容全麵開展自查自糾。
(一)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台提供者
1.資質審查責任落實。嚴格依法依規審核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的食品經營許可證等資質,確保證照真實、合法、有效,嚴禁無證、套證、假證、過期證照商戶上線運營。建立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檔案,定期核驗更新信息,堅決清理“幽靈外賣”和不符合上線經營標準的商戶。
2.信息公示責任落實。督促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在經營活動主頁麵顯著位置,清晰、真實、完整公示食品經營許可證、名稱、地址、聯係方式等信息。平台自身還應在頁麵顯著位置公示營業執照、食品經營許可證、食品安全管理機構、投訴舉報電話等信息。
3.監測監控責任落實。建立健全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經營行為動態監測機製,嚴格落實定期抽查複核資質信息和經營狀況工作。發現存在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嚴重違法違規經營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應立即停止提供平台服務,采取下線、屏蔽、暫停接入等措施,並及時向屬地市場監管部門報告。
4.配送管理責任落實。加強對送餐人員的食品安全培訓和管理,建立健康管理製度。送餐容器和包裝材料應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定期清洗消毒。推動使用“食安封簽”,鼓勵實施無接觸配送,防止配送過程汙染,確保配送過程食品不受汙染。
5.製度機製建設。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機構,明確專職人員負責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完善食品安全管理製度、投訴舉報處理機製和消費糾紛調解機製,留存資質審查、動態監測、人員培訓及“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等工作記錄,確保可追溯、可核查。
(二)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
1.主體資質合規。依法取得並公示食品經營許可證等合法資質,嚴格按照許可範圍從事經營活動。線上線下經營場所、加工條件、設施設備等保持一致,如有經營信息變動應及時在所在平台進行變更(地址、經營範圍等)。不得超範圍經營。
2.人員健康管理。嚴格落實從業人員健康管理製度,所有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從業人員須持有效健康證明上崗,每日晨檢,保持良好個人衛生,規範穿戴工作衣帽口罩。
3.食材采購管控。嚴格執行進貨查驗、索證索票和台賬記錄製度,建立食品原料采購記錄檔案,如實記錄進貨來源、名稱、數量、日期等內容,不得采購使用過期、變質、來源不明食材及非法添加物,嚴禁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材。
4.加工製作規範。嚴格遵守《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範》,加工製作過程應做到生熟分離、燒熟煮透,防止交叉汙染。食品添加劑使用應符合國家標準,不得超範圍、超限量使用。
5.設施設備維護。定期維護清洗消毒設施、“三防”設施、冷藏冷凍設施等,確保正常運轉。規範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潔,保持後廚環境整潔衛生,落實防蠅、防鼠、防蟲害措施。
6.信息公示與配送。線上公示信息應與實際情況相符,真實準確。使用無毒清潔的包裝材料,規範使用“食安封簽”,確保配送過程餐食不受汙染、不被打開,保障餐食質量安全。
三、工作要求
(一)各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要切實履行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及《網絡餐飲服務經營者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要求,依法開展食品安全自查,認真排查風險隱患,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整改到位,形成自查自糾記錄。
(二)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將加強對轄區內網絡餐飲服務單位自查工作的督促指導和抽查,對未開展自查自糾的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將開展重點監督檢查,依法嚴厲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
四、社會監督
歡迎社會各界和廣大消費者積極參與食品安全監督,發現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違法違規行為,可及時撥打12315熱線投訴舉報,共同營造安全放心的網絡餐飲消費環境。
特此通告。
2026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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