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市場監管局(廳、委),各認證機構:
管理體係認證是助力企業提升管理水平、增強市場競爭力的基礎性認證製度,在助力我國企業提升管理水平、保障產品和服務質量等方麵發揮了重要支撐作用。當前,管理體係認證領域仍存在減少遺漏認證程序、超範圍開展認證等違法違規行為,嚴重擾亂了質量認證市場秩序。根據《認證認可條例》和《認證機構管理辦法》等法規規章的規定,為切實提升質量認證有效性和公信力,現就進一步規範管理體係認證活動通知如下:
一、嚴格落實認證機構主體責任
(一)管理體係認證機構(以下簡稱認證機構)應當嚴格按照《合格評定管理體係審核認證機構要求第1部分:要求》(GB/T27021.1)及GB/T27021係(xi)列(lie)標(biao)準(zhun)的(de)其(qi)他(ta)相(xiang)關(guan)要(yao)求(qiu),完(wan)善(shan)覆(fu)蓋(gai)管(guan)理(li)體(ti)係(xi)認(ren)證(zheng)全(quan)流(liu)程(cheng)的(de)管(guan)理(li)製(zhi)度(du),建(jian)立(li)全(quan)過(guo)程(cheng)責(ze)任(ren)追(zhui)究(jiu)機(ji)製(zhi),健(jian)全(quan)和(he)落(luo)實(shi)出(chu)證(zheng)人(ren)對(dui)認(ren)證(zheng)結(jie)果(guo)負(fu)總(zong)責(ze)製(zhi)度(du)、公開承諾和信息公示等製度。
(二)認證機構承擔認證規則製定及實施的主體責任,應當按照《國家認監委關於加強認證規則管理的公告》(2025年第9號)的要求,開展管理體係認證規則備案情況自查,補充和完善相關內容,不得將產品、服務認證規則以及“類認證”、“非認證”活動的“規則”違規備案為A99“其他管理體係認證規則”。
(三)認證機構應當在獲批的管理體係認證資質範圍內,嚴格按照新版《質量管理體係認證規則》dengrenzhengguizekaizhanguanlitixirenzhenghuodong,helipeibeizhuanyelingyushenheyuan,helishezhichucirenzhengshenhedediyijieduanshenhehedierjieduanshenhedeshijianjiange,budejianshaoshenherenri、簡化認證程序、超範圍開展認證等。
(四)認證機構應建立健全認證公正性保障機製,在為企業(組織)提供技術服務過程中,不得代替企業(組織)編製管理體係文件及體係運行記錄、開展內部審核和管理評審,嚴禁為企業(組織)編造虛假管理體係文件、記錄等。
(五)認證機構應當嚴格開展申請評審,對申請認證的企業(組織)的資質、場所等信息,以及建立、運行管理體係情況等有關條件從嚴審核,準確鑒別申請文件、資料及有關信息的真偽,不能滿足條件的,不得受理認證申請。通過申請評審的,認證機構應當直接與企業(組織)簽訂雙方認證合同,明確認證機構和企業(組織)的責任。
(六)認證機構應當根據實現審核目的所需的能力和公正性要求組建審核組,審核組至少包括1名專職審核員,並確保該專職審核員全程參與管理體係認證審核活動。
(七)認證機構應當要求企業(組織)最高管理者參加首、末次會議,並保留現場照片或視頻等證明材料。企業(組織)最高管理者因特殊原因不能參加首、末次會議的,應當由獲得授權的高級管理層其他成員參會,認證機構應當記錄最高管理者缺席理由。企業(組織)最高管理者或經授權的高級管理層成員均缺席首、末次會議的,認證機構應當終止審核活動。
(八)認證機構應當通過麵對麵訪談等形式,對企業(組織)最高管理者發揮對管理體係領導作用的情況進行審核,並保留現場照片或視頻、審核記錄等證明材料。最高管理者不熟悉企業(組織)的質量方針、質量目標,未親自參與並推動管理體係實施的,認證審核不予通過。
(九)認證機構應當加強對獲證企業(組織)管理體係運行情況的監督,開展風險分級監督審核,對存在管理體係與實際運行脫節風險的企業(組織),增加突擊審核頻次,並要求企業(組織)最高管理者參與審核訪談。對存在管理體係“兩張皮”問題突出、無正當理由拒不配合監督審核等情況的企業(組織),認證機構應當及時做出暫停、撤銷證書等處理,對撤銷或注銷的證書予以收回,並公布證書處理情況。
(十)認證機構應當通過其網站或者其他形式,向公眾提供查詢認證證書有效性的方式,公開包括但不限於依法從事認證活動的自我聲明、認證基本規範、認證規則、認證證書及標誌樣式、收費標準等信息,並保證上述信息真實、有效,不得僅提供“國家認監委”或“全國認證認可信息公共服務平台(認e雲)”查詢路徑,不得以“認證證書國家認監委網站可查”或近似表述進行廣告宣傳。
二、持續強化認證人員管理
(十一)認證機構主要負責人應當切實履行“認證有效性”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對認證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要求、業務知識做到應知應會,強化機構內部管理,不斷提升合規意識。
(十二)gulirenzhengjigoushelirenzhengzhiliangzongjianherenzhengxiangmuzhiliangfuzerengangwei,mingquegangweizhize,bingweiqipeibeisuoxudelvzhiziyuan。renzhengzhiliangzongjianyourenzhengjigouzuigaoguanlicengchengyuandanren,quanmiantongchourenzhengzhiliangguanligongzuo,renzhengxiangmuzhiliangfuzerenzairenzhengzhiliangzongjiandezhidaoxiakaizhansuofuzerenzhengxiangmudezhiliangguanligongzuo。gulirenzhengjigouduitishengrenzhengzhiliang、防範認證質量事故等方麵取得突出成績的個人,給予獎勵。
(十三)認證機構應當持續加強認證人員的管理及素質、能力提升,合理安排審核員的工作量,定期組織開展管理體係審核員能力(包括知識和技能)提升活動,確保審核員持續具備相應的素質和能力。
(十四)認ren證zheng機ji構gou不bu得de委wei派pai審shen核he員yuan在zai其qi未wei經jing執zhi業ye資zi格ge注zhu冊ce或huo確que認ren的de領ling域yu開kai展zhan認ren證zheng審shen核he活huo動dong,已yi委wei派pai的de,應ying當dang立li即ji終zhong止zhi審shen核he活huo動dong,已yi頒ban發fa認ren證zheng證zheng書shu的de,應ying當dang撤che銷xiao證zheng書shu。
(十五)審核員不得接受超出其執業資格注冊或確認領域的認證審核任務,應當主動告知認證機構可能影響認證結果公正性、有效性的情況,並對認證活動及認證結果的真實性、有效性承擔連帶責任。
三、切實提升管理體係運行有效性
(十六)認證機構應當采取有效措施,使獲證企業(組織)最高管理者知曉其對管理體係有效性承擔最終責任,督導其領導並親自參與製定符合企業(組織)目標的管理方針,推動將管理體係要求融入業務流程,確保管理體係建設與企業(組織)發展戰略的協同。
(十七)認證機構應當督促獲證企業(組織)meiniankaizhanguanlitixiyouxiaoxingneibushenhe,shenheyingdangfugaisuoyoubumenheguanjianliucheng,xingchengwanzhengshenhejilu,zhidingbingluoshizhenggaicuoshi,quebaoguanlitixiyouxiaoyunxingbingchixugaijin。
(十八)認證機構應當要求獲證企業(組織)及時報告包括但不限於涉及本企業(組織)的違法失信、管理體係重大變化,以及與認證領域相關的行政處罰、安全事件和重大輿情等情況,並督導獲證企業(組織)采取有效糾正措施。
(十九)認證機構應當對獲證企業(組織)進行有效跟蹤,按照認證規則要求的時間間隔、覆蓋範圍、重點關注事項等內容,對獲證企業(組織)開展監督審核,以確認其管理體係的持續符合性和運行有效性。
四、其他事項
(二十)認證機構應當開展全麵自查,不滿足上述要求和新版《質量管理體係認證規則》等認證規則規定的,立即暫停開展相應領域的管理體係認證活動並進行整改,對管理體係不能持續滿足或嚴重不符合認證要求的企業(組織),及時處置相關認證證書。發現違法違規問題線索的,應當第一時間向國家認監委報告。
(二十一)國家認監委及各地市場監管部門將依照《認證認可條例》《認證機構管理辦法》和《認證及認證培訓、谘詢人員管理辦法》等法規規章,以及新版《質量管理體係認證規則》等認證規則的規定,加大對認證機構、認證人員落實本通知情況的監管力度,壓實認證機構主體責任,嚴肅查處減少遺漏認證程序、超範圍開展認證等違法違規行為,持續優化質量認證市場環境,全麵提高質量認證公信力和有效性。
聯係人:朱寧馨010-82260747
國家認監委
2025年12月31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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