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出口乳品檢驗檢疫監督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進出口乳品檢驗檢疫監督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以下簡稱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及其實施條例、《國務院關於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以下簡稱特別規定) 、《乳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乳品包括初乳、生乳和乳製品。
本辦法所稱初乳是指奶畜產犢後7天內的乳。
本辦法所稱生乳是指從符合中國有關要求的健康奶畜乳房中擠出的無任何成分改變的常乳。奶畜初乳、應用抗生素期間和休藥期間的乳汁、變質乳不得用作生乳。
本辦法所稱乳製品是指由乳為主要原料加工而成的食品,如:巴氏殺菌乳、滅菌乳、調製乳、發酵乳、幹酪及再製幹酪、稀奶油、奶油、無水奶油、煉乳、乳粉、乳清粉、乳清蛋白粉和乳基嬰幼兒配方食品等。其中,由生乳加工而成、加工工藝中無熱處理殺菌過程的產品為生乳製品。
第三條 海關總署主管全國進出口乳品檢驗檢疫監督管理工作。
主管海關負責所轄地區進出口乳品檢驗檢疫監督管理工作。
第四條 進出口乳品生產經營者應當依法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對社會和公眾負責,保證食品安全,誠實守信,接受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第二章 乳品進口
第五條 海hai關guan總zong署shu依yi據ju中zhong國guo法fa律lv法fa規gui規gui定ding對dui向xiang中zhong國guo出chu口kou乳ru品pin的de國guo家jia或huo者zhe地di區qu的de食shi品pin安an全quan管guan理li體ti係xi和he食shi品pin安an全quan狀zhuang況kuang進jin行xing評ping估gu,並bing根gen據ju進jin口kou乳ru品pin安an全quan狀zhuang況kuang及ji監jian督du管guan理li需xu要yao進jin行xing回hui顧gu性xing審shen查zha。
首次向中國出口乳品的國家或者地區,其政府主管部門應當向海關總署提供獸醫衛生和公共衛生的法律法規體係、組織機構、獸醫服務體係、安全衛生控製體係、殘留監控體係、動物疫病的檢測監控體係及擬對中國出口的產品種類等資料。
海hai關guan總zong署shu依yi法fa組zu織zhi評ping估gu,必bi要yao時shi,可ke以yi派pai專zhuan家jia組zu到dao該gai國guo家jia或huo者zhe地di區qu進jin行xing現xian場chang調tiao查zha。經jing評ping估gu風feng險xian在zai可ke接jie受shou範fan圍wei內nei的de,確que定ding相xiang應ying的de檢jian驗yan檢jian疫yi要yao求qiu,包bao括kuo相xiang關guan證zheng書shu和he出chu證zheng要yao求qiu,允yun許xu其qi符fu合he要yao求qiu的de相xiang關guan乳ru品pin向xiang中zhong國guo出chu口kou。雙shuang方fang可ke以yi簽qian署shu議yi定ding書shu確que認ren檢jian驗yan檢jian疫yi要yao求qiu。
第六條 海關總署對向中國出口乳品的境外食品生產企業(以下簡稱境外生產企業)實施注冊製度,注冊工作按照海關總署相關規定執行。
境外生產企業應當經出口國家或者地區政府主管部門批準設立,符合出口國家或者地區法律法規相關要求。
境jing外wai生sheng產chan企qi業ye應ying當dang熟shu悉xi並bing保bao證zheng其qi向xiang中zhong國guo出chu口kou的de乳ru品pin符fu合he中zhong國guo食shi品pin安an全quan國guo家jia標biao準zhun和he相xiang關guan要yao求qiu,並bing能neng夠gou提ti供gong中zhong國guo食shi品pin安an全quan國guo家jia標biao準zhun規gui定ding項xiang目mu的de檢jian測ce報bao告gao。境jing外wai生sheng產chan企qi業ye申shen請qing注zhu冊ce時shi應ying當dang明ming確que其qi擬ni向xiang中zhong國guo出chu口kou的de乳ru品pin種zhong類lei、品牌。
獲得注冊的境外生產企業應當在海關總署網站公布。
第七條 向中國出口的乳品,應當附有出口國家或者地區政府主管部門出具的衛生證書。證書應當證明下列內容:
(一)乳品原料來自健康動物;
(二)乳品經過加工處理不會傳帶動物疫病;
(三)乳品生產企業處於當地政府主管部門的監管之下;
(四)乳品是安全的,可供人類食用。
證書應當有出口國家或者地區政府主管部門印章和其授權人簽字,目的地應當標明為中華人民共和國。
證書樣本應當經海關總署確認,並在海關總署網站公布。
第八條 需要辦理檢疫審批手續的進口乳品,應當在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境動植物檢疫許可證》後,方可進口。
海關總署可以依法調整並公布實施檢疫審批的乳品種類。
第九條 xiangzhongguojingneichukourupindechukoushanghuozhedailishangyingdangxianghaiguanzongshubeian。shenqingbeiandechukoushanghuozhedailishangyingdanganzhaobeianyaoqiutigongbeianxinxi,duixinxidezhenshixingfuze。
備案名單應當在海關總署網站公布。
第十條 海關對進口乳品的進口商實施備案管理。進口商應當有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和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製度,並按照海關總署規定,向其工商注冊登記地海關申請備案。
第十一條 進口乳品的進口商或者其代理人,應當憑下列材料向海關報檢:
(一)合同、發票、裝箱單、提單等必要憑證。
(二)符合本辦法第七條規定的衛生證書。
(三)首次進口的乳品,應當提供相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中列明項目的檢測報告。首次進口,指境外生產企業、產品名稱、配方、境外出口商、境內進口商等信息完全相同的乳品從同一口岸第一次進口。
(四)feishoucijinkouderupin,yingdangtigongshoucijinkoujiancebaogaodefuyinjianyijihaiguanzongshuyaoqiuxiangmudejiancebaogao。feishoucijinkoujiancebaogaoxiangmuyouhaiguanzongshugenjurupinfengxianjiancedengyouguanqingkuangquedingbingzaihaiguanzongshuwangzhangongbu。
(五)進口乳品安全衛生項目(包括致病菌、真菌毒素、汙染物、重金屬、非法添加物)不合格,再次進口時,應當提供相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中列明項目的檢測報告;連續5piciweifaxiananquanweishengxiangmubuhege,zaicijinkoushitigongxiangyingshipinanquanguojiabiaozhunzhongliemingxiangmudejiancebaogaofuyinjianhehaiguanzongshuyaoqiuxiangmudejiancebaogao。
(六)進口預包裝乳品的,應當提供原文標簽樣張、原文標簽中文翻譯件、中文標簽樣張等資料。
(七)進口需要檢疫審批的乳品,應當取得進境動植物檢疫許可證。
(八)涉及有保健功能的,應當取得有關部門出具的許可證明文件。海關對有關許可證明文件電子數據進行係統自動比對驗核。
(九)標注獲得獎項、榮譽、認證標誌等內容的,應當提供經外交途徑確認的有關證明文件。
第十二條 進口乳品的進口商應當保證其進口乳品符合中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並公布其進口乳品的種類、產地、品牌。
進口尚無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乳品,應當符合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出具的許可證明文件中的相關要求。
第十三條 進口乳品的包裝和運輸工具應當符合安全衛生要求。
第十四條 進口預包裝乳品應當有中文標簽、中文說明書,標簽、說明書應當符合中國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第十五條 進口乳品在取得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前,應當存放在海關指定或者認可的場所,未經海關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動用。
第十六條 海關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規定的方式對進口乳品實施檢驗;進口乳品存在動植物疫情疫病傳播風險的,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規定實施檢疫。
第十七條 進口乳品經檢驗檢疫合格,由海關出具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後,方可銷售、使用。
進口乳品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中應當列明產品名稱、品牌、出口國家或者地區、規格、數/重量、生產日期或者批號、保質期等信息。
第十八條 進口乳品經檢驗檢疫不合格的,由海關出具不合格證明。涉及安全、健康、環(huan)境(jing)保(bao)護(hu)項(xiang)目(mu)不(bu)合(he)格(ge)的(de),海(hai)關(guan)責(ze)令(ling)當(dang)事(shi)人(ren)銷(xiao)毀(hui),或(huo)者(zhe)出(chu)具(ju)退(tui)貨(huo)處(chu)理(li)通(tong)知(zhi)單(dan),由(you)進(jin)口(kou)商(shang)辦(ban)理(li)退(tui)運(yun)手(shou)續(xu)。其(qi)他(ta)項(xiang)目(mu)不(bu)合(he)格(ge)的(de),可(ke)以(yi)在(zai)海(hai)關(guan)監(jian)督(du)下(xia)進(jin)行(xing)技(ji)術(shu)處(chu)理(li),經(jing)重(zhong)新(xin)檢(jian)驗(yan)合(he)格(ge)後(hou),方(fang)可(ke)銷(xiao)售(shou)、使用。
進jin口kou乳ru品pin銷xiao毀hui或huo者zhe退tui運yun前qian,進jin口kou乳ru品pin進jin口kou商shang應ying當dang將jiang不bu合he格ge乳ru品pin自zi行xing封feng存cun,單dan獨du存cun放fang於yu海hai關guan指zhi定ding或huo者zhe認ren可ke的de場chang所suo,未wei經jing海hai關guan許xu可ke,不bu得de擅shan自zi調tiao離li。
進口商應當在3個月內完成銷毀,並將銷毀情況向海關報告。
第十九條 進口乳品的進口商應當建立乳品進口和銷售記錄製度,如實記錄進口乳品的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編號、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或者批號、保質期、出口商和購貨者名稱及聯係方式、交貨日期等內容。記錄應當真實,記錄保存期限不得少於2年。
主管海關應當對本轄區內進口商的進口和銷售記錄進行檢查。
第二十條 進(jin)口(kou)乳(ru)品(pin)原(yuan)料(liao)全(quan)部(bu)用(yong)於(yu)加(jia)工(gong)後(hou)複(fu)出(chu)口(kou)的(de),海(hai)關(guan)可(ke)以(yi)按(an)照(zhao)出(chu)口(kou)目(mu)的(de)國(guo)家(jia)或(huo)者(zhe)地(di)區(qu)的(de)標(biao)準(zhun)或(huo)者(zhe)合(he)同(tong)要(yao)求(qiu)實(shi)施(shi)檢(jian)驗(yan),並(bing)在(zai)出(chu)具(ju)的(de)入(ru)境(jing)貨(huo)物(wu)檢(jian)驗(yan)檢(jian)疫(yi)證(zheng)明(ming)上(shang)注(zhu)明(ming)“僅供出口加工使用”。
第二十一條 海關應當建立進口乳品進口商信譽記錄。
海關發現不符合法定要求的進口乳品時,可以將不符合法定要求的進口乳品進口商、報檢人、代理人列入不良記錄名單;對有違法行為並受到處罰的,可以將其列入違法企業名單並對外公布。
第三章 乳品出口
第二十二條 海關總署對出口乳品生產企業實施備案製度,備案工作按照海關總署相關規定執行。
出口乳品應當來自備案的出口乳品生產企業。
第二十三條 出口生乳的奶畜養殖場應當向海關備案。海關在風險分析的基礎上對備案養殖場進行動物疫病、農獸藥殘留、環境汙染物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的監測。
第二十四條 出口生乳奶畜養殖場應當建立奶畜養殖檔案,載明以下內容:
(一)奶畜的品種、數量、繁殖記錄、標識情況、來源和進出場日期;
(二)飼料、飼料添加劑、獸藥等投入品的來源、名稱、使用對象、時間和用量;
(三)檢疫、免疫、消毒情況;
(四)奶畜發病、死亡和不合格生乳的處理情況;
(五)生乳生產、貯存、檢驗、銷售情況。
記錄應當真實,保存期限不得少於2年。
第二十五條 出口生乳奶畜養殖不得使用中國及進口國家或者地區禁用的飼料、飼料添加劑、獸藥以及其他對動物和人體具有直接或者潛在危害的物質。禁止出口奶畜在規定用藥期和休藥期內產的乳。
第二十六條 出口乳品生產企業應當符合良好生產規範要求,建立並實施危害分析與關鍵控製點體係(HACCP),並保證體係有效運行。
第二十七條 出口乳製品生產企業應當建立下列製度:
(一)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進貨查驗製度,如實記錄其名稱、規格、數量、供貨者名稱及聯係方式、進貨日期等;
(二)生產記錄製度,如實記錄食品生產過程的安全管理情況;
(三)出廠檢驗製度,對出廠的乳品逐批檢驗,並保存檢驗報告,留取樣品;
(四)乳品出廠檢驗記錄製度,查驗出廠乳品檢驗合格證和質量安全狀況,如實記錄產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批號、檢驗合格證號、購貨者名稱及聯係方式、銷售日期等。
上述記錄應當真實,保存期不得少於2年。
第二十八條 出口乳品生產企業應當對出口乳品加工用原輔料及成品進行檢驗或者委托有資質的檢驗機構檢驗,並出具檢驗報告。
第二十九條 出口乳品的包裝和運輸方式應當符合安全衛生要求。
對裝運出口易變質、需要冷凍或者冷藏乳品的集裝箱、船艙、飛機、車輛等運載工具,承運人、裝箱單位或者其代理人應當按照規定對運輸工具和裝載容器進行清洗消毒並做好記錄,在裝運前向海關申請清潔、衛生、冷藏、密固等適載檢驗;未經檢驗或者經檢驗不合格的,不準裝運。
第三十條 出口乳品的出口商或者其代理人應當按照海關總署的報檢規定,向出口乳品生產企業所在地海關報檢。
第三十一條 海關根據出口乳品的風險狀況、生產企業的安全衛生質量管理水平、產品安全衛生質量記錄、既往出口情況、進口國家或者地區要求等,製定出口乳品抽檢方案,按照下列要求對出口乳品實施檢驗:
(一)雙邊協議、議定書、備忘錄確定的檢驗檢疫要求;
(二)進口國家或者地區的標準;
(三)貿易合同或者信用證注明的檢驗檢疫要求。
均無上述標準或者要求的,按照中國法律法規及相關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實施檢驗。
出口乳品的生產企業、出口商應當保證其出口乳品符合上述要求。
第三十二條 出口乳品經檢驗檢疫符合相關要求的,海關出具檢驗檢疫證書;經檢驗檢疫不合格的,出具《出境貨物不合格通知單》,不得出口。
第三十三條 出chu口kou乳ru品pin出chu境jing口kou岸an海hai關guan按an照zhao出chu境jing貨huo物wu換huan證zheng查zha驗yan的de相xiang關guan規gui定ding,檢jian查zha貨huo證zheng是shi否fou相xiang符fu。查zha驗yan不bu合he格ge的de,由you口kou岸an海hai關guan出chu具ju不bu合he格ge證zheng明ming,不bu準zhun出chu口kou。
產地海關與口岸海關應當建立信息交流機製,及時通報出口乳品在檢驗檢疫過程中發現的衛生安全問題,並按照規定上報。
第三十四條 出口乳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建立產品追溯製度,建立相關記錄,保證追溯有效性。記錄保存期限不得少於2年。
第三十五條 出口乳品生產企業應當建立樣品管理製度,樣品保管的條件、時間應當適合產品本身的特性,數重量應當滿足檢驗要求。
第三十六條 海關發現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出口乳品時,可以將其生產經營者列入不良記錄名單;對有違法行為並受到處罰的,可以將其列入違法企業名單並對外公布。
第四章 風險預警
第三十七條 海關應當收集和整理主動監測、執法監管、實驗室檢驗、境外通報、國內機構組織通報、媒體網絡報道、投訴舉報以及相關部門轉辦等乳品安全信息。
第三十八條 進出口乳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建立風險信息報告製度,製定乳品安全風險信息應急方案,並配備應急聯絡員;設立專職的風險信息報告員,對已發現的進出口乳品召回和處理情況等風險信息及時報告海關。
第三十九條 海關應當對經核準、整理的進出口乳品安全信息提出初步處理意見,並按照規定的要求和程序向海關總署報告,向地方政府、有關部門通報。
第四十條 海(hai)關(guan)總(zong)署(shu)和(he)直(zhi)屬(shu)海(hai)關(guan)應(ying)當(dang)根(gen)據(ju)進(jin)出(chu)口(kou)乳(ru)品(pin)安(an)全(quan)風(feng)險(xian)信(xin)息(xi)的(de)級(ji)別(bie)發(fa)布(bu)風(feng)險(xian)預(yu)警(jing)通(tong)報(bao)。海(hai)關(guan)總(zong)署(shu)視(shi)情(qing)況(kuang)可(ke)以(yi)發(fa)布(bu)風(feng)險(xian)預(yu)警(jing)通(tong)告(gao),並(bing)決(jue)定(ding)采(cai)取(qu)以(yi)下(xia)措(cuo)施(shi):
(一)有條件地限製進出口,包括嚴密監控、加嚴檢驗、責令召回等;
(二)禁止進出口,就地銷毀或者作退運處理;
(三)啟動進出口乳品安全應急處置預案。
海關負責組織實施風險預警及控製措施。
第四十一條 向xiang中zhong國guo出chu口kou乳ru品pin的de國guo家jia或huo者zhe地di區qu發fa生sheng可ke能neng影ying響xiang乳ru品pin安an全quan的de動dong物wu疫yi病bing或huo者zhe其qi他ta重zhong大da食shi品pin安an全quan事shi件jian時shi,海hai關guan總zong署shu可ke以yi根gen據ju中zhong國guo法fa律lv法fa規gui規gui定ding,對dui進jin口kou乳ru品pin采cai取qu本ben辦ban法fa第di四si十shi條tiao規gui定ding的de風feng險xian預yu警jing及ji控kong製zhi措cuo施shi。
海關總署可以依據疫情變化、食品安全事件處置情況、出口國家或者地區政府主管部門和乳品生產企業提供的相關資料,經評估後調整風險預警及控製措施。
第四十二條 進出口乳品安全風險已不存在或者已降低到可接受的程度時,應當及時解除風險預警通報和風險預警通告及控製措施。
第四十三條 進(jin)口(kou)乳(ru)品(pin)存(cun)在(zai)安(an)全(quan)問(wen)題(ti),已(yi)經(jing)或(huo)者(zhe)可(ke)能(neng)對(dui)人(ren)體(ti)健(jian)康(kang)和(he)生(sheng)命(ming)安(an)全(quan)造(zao)成(cheng)損(sun)害(hai)的(de),進(jin)口(kou)乳(ru)品(pin)進(jin)口(kou)商(shang)應(ying)當(dang)主(zhu)動(dong)召(zhao)回(hui)並(bing)向(xiang)所(suo)在(zai)地(di)海(hai)關(guan)報(bao)告(gao)。進(jin)口(kou)乳(ru)品(pin)進(jin)口(kou)商(shang)應(ying)當(dang)向(xiang)社(she)會(hui)公(gong)布(bu)有(you)關(guan)信(xin)息(xi),通(tong)知(zhi)批(pi)發(fa)、銷售者停止批發、銷售,告知消費者停止使用,做好召回乳品情況記錄。
海關接到報告後應當進行核查,根據進口乳品影響範圍按照規定上報。
進jin口kou乳ru品pin進jin口kou商shang不bu主zhu動dong實shi施shi召zhao回hui的de,由you直zhi屬shu海hai關guan向xiang其qi發fa出chu責ze令ling召zhao回hui通tong知zhi書shu並bing報bao告gao海hai關guan總zong署shu。必bi要yao時shi,海hai關guan總zong署shu可ke以yi責ze令ling召zhao回hui。海hai關guan總zong署shu可ke以yi發fa布bu風feng險xian預yu警jing通tong報bao或huo者zhe風feng險xian預yu警jing通tong告gao,並bing采cai取qu本ben辦ban法fa第di四si十shi條tiao規gui定ding的de措cuo施shi以yi及ji其qi他ta避bi免mian危wei害hai發fa生sheng的de措cuo施shi。
第四十四條 faxianchukouderupincunzaianquanwenti,yijinghuozhekenengduirentijiankangheshengminganquanzaochengsunhaide,chukourupinshengchanjingyingzheyingdangcaiqucuoshi,bimianhejianshaosunhaidefasheng,binglijixiangsuozaidihaiguanbaogao。
第四十五條 海關在依法履行進出口乳品檢驗檢疫監督管理職責時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一)進入生產經營場所實施現場檢查;
(二)查閱、複製、查封、扣押有關合同、票據、賬簿以及其他有關資料;
(三)查封、扣押不符合法定要求的產品,違法使用的原料、輔料、添加劑、農業投入品以及用於違法生產的工具、設備;
(四)查封存在危害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重大隱患的生產經營場所。
第四十六條 海關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將采取的控製措施向海關總署報告並向地方政府、有關部門通報。
海關總署按照有關規定將相關進出口乳品安全信息及采取的控製措施向有關部門通報。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四十七條 進口乳品經檢驗檢疫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擅自銷售、使用的,由海關按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百二十九條的規定,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生產經營的乳品和用於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乳品貨值金額不足1萬元的,並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1萬元以上的,並處貨值金額10倍以上20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
第四十八條 進口乳品進口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由海關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百二十九條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取消備案:
(一)未建立乳品進口、銷售記錄製度的;
(二)進口、銷售記錄製度不全麵、不真實的;
(三)進口、銷售記錄保存期限不足2年的;
(四)記錄發生塗改、損毀、滅失或者有其他情形無法反映真實情況的;
(五)偽造、變造進口、銷售記錄的。
第四十九條 進(jin)口(kou)乳(ru)品(pin)進(jin)口(kou)商(shang)有(you)本(ben)辦(ban)法(fa)第(di)四(si)十(shi)八(ba)條(tiao)所(suo)列(lie)情(qing)形(xing)以(yi)外(wai),其(qi)他(ta)弄(nong)虛(xu)作(zuo)假(jia)行(xing)為(wei)的(de),由(you)海(hai)關(guan)按(an)照(zhao)特(te)別(bie)規(gui)定(ding)第(di)八(ba)條(tiao)規(gui)定(ding),沒(mei)收(shou)違(wei)法(fa)所(suo)得(de)和(he)乳(ru)品(pin),並(bing)處(chu)貨(huo)值(zhi)金(jin)額(e)3倍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條 出口乳品出口商有下列情形之一,未遵守食品安全法規定出口乳品的,由海關按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百二十九條的規定,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生產經營的乳品和用於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乳品貨值金額不足1萬元的,並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1萬元以上的,並處貨值金額10倍以上20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取消出口乳品生產企業備案:
(一)未報檢或者未經監督、檢驗合格擅自出口的;
(二)出口乳品經檢驗不合格,擅自出口的;
(三)擅自調換經海關監督、抽檢並已出具檢驗檢疫證明的出口乳品的;
(四)出口乳品來自未經海關備案的出口乳品生產企業的。
第五十一條 出(chu)口(kou)乳(ru)品(pin)生(sheng)產(chan)經(jing)營(ying)者(zhe)有(you)本(ben)辦(ban)法(fa)第(di)五(wu)十(shi)條(tiao)所(suo)列(lie)情(qing)形(xing)以(yi)外(wai),其(qi)他(ta)弄(nong)虛(xu)作(zuo)假(jia)行(xing)為(wei)的(de),由(you)海(hai)關(guan)按(an)照(zhao)特(te)別(bie)規(gui)定(ding)第(di)七(qi)條(tiao)規(gui)定(ding),沒(mei)收(shou)違(wei)法(fa)所(suo)得(de)和(he)乳(ru)品(pin),並(bing)處(chu)貨(huo)值(zhi)金(jin)額(e)3倍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海關責令改正,有違法所得的,處以違法所得3倍以下罰款,最高不超過3萬元;沒有違法所得的,處1萬元以下罰款。
(一)進口乳品進口商未在規定的期限內按照海關要求處置不合格乳品的;
(二)進口乳品進口商違反本辦法第十八條規定,在不合格進口乳品銷毀或者退運前,未采取必要措施進行封存並單獨存放的;
(三)進口乳品進口商將不合格進口乳品擅自調離海關指定或者認可的場所的;
(四)出口生乳的奶畜養殖場奶畜養殖過程中違規使用農業化學投入品的;
(五)出口生乳的奶畜養殖場相關記錄不真實或者保存期少於2年的;
(六)出口乳品生產經營者未建立追溯製度或者無法保證追溯製度有效性的;
(七)出口乳品生產企業未建立樣品管理製度,或者保存的樣品與實際不符的;
(八)出口乳品生產經營者違反本辦法關於包裝和運輸相關規定的。
第五十三條 進出口乳品生產經營者、海關及其工作人員有其他違法行為的,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理。
第六章 附則
第五十四條 進出口乳品進出口商對檢驗檢疫結果有異議的,可以按照《進出口商品複驗管理辦法》的規定申請複驗。
第五十五條 飼料用乳品、其他非食用乳品以及以快件、郵寄或者旅客攜帶方式進出口的乳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第五十六條 本辦法由海關總署負責解釋。
第五十七條 本辦法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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