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衛生局:
你局《關於製發豆芽菜是否屬於食品生產經營活動的請示》(京衛疾控字[2004]109號)收悉。經研究,現批複如下:
豆芽的製發屬於種植生產過程,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調整的食品生產經營活動。
此複。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
二00四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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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單位 | 發布文號 | 衛監督發[2004]212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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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 | 2004-06-29 | 生效日期 | 暫無 |
| 有效性狀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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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日期 | 暫無 |
| 備注 | http://zjj.bl.gov.cn/newsdetail3999-wei-sheng-bu-guan-yu-zhi-fa.aspx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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