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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款產品商標注冊證允許使用商品為“腐乳”,實際使用在δ經授權的“XX辣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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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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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款堅果炒貨禮盒實際包裝空隙率X=48.4%,超過≤45%的允許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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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GB23350-2009條款4.2.1表1,其他食品包裝空隙率限量指標≤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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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款風ζ飲料,配料中δ添加水果,標簽上有水果的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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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7718―3.4 應真實、準確,不得以虛假、誇大、使消費者誤解或欺騙性的文字、圖形等方式介紹食品,也不得利用字號大小或色差誤導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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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款水果製品的廣告語引用了古詩詞,使用了繁體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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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7718―3.8 應使用規範的漢字(商標除外)。具有裝飾作用的各種藝術字,應書寫正確,易於辨認。參考《通用規範漢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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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口葡萄酒標簽的外文商品名稱大於相應的漢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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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7718―3.8.2 可以同時使用外文……所有外文不得大於相應的漢字(商標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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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款堅果產品命名為“幸運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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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運果”δ能反映食品的真實屬性。GB 7718―4.1.2.1 應在食品標簽的醒目λ置,清晰地標示反映食品真實屬性的專用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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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õ瑰楊÷”的配料中û有“õ瑰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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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名稱與配料不符合,GB 7718:
4.1.2.1 應在食品標簽的醒目λ置,清晰地標示反映食品真實屬性的專用名稱。
4.1.3.1 預包裝食品的標簽上應標示配料表, 配料表中的各種配料應按4.1.2 的要求標示具體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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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款蛋糕命名為“黑米甜甜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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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7718―4.1.2.1 應在食品標簽的醒目λ置,清晰地標示反映食品真實屬性的專用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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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果罐頭名稱標示“XXX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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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7718―4.1.2.1 應在食品標簽的醒目λ置,清晰地標示反映食品真實屬性的專用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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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款炒貨淨含量460克,數字字符高度不足4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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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7718―4.1.5.4 規定了金含量字符高度的最小要求(表2),200g<Q≤1kg,字符的最小高度為4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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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款禮盒的淨含量標示為“淨含量:1380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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淨含量的標示不符合GB 7718―4.1.5.3的規定,根據規定,當食品質量Q≥1000克時,計量單λ為“千克(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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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簽正麵標示了品名,淨含量放在標簽的背麵且δ標示品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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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7718―4.1.5.5 淨含量應與食品名稱在包裝物或容器的同一展示版麵標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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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款炒貨中使用“羥丙基二澱粉磷酸酯”,研發老師傅以傳統叫法將配料標示為“變性澱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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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7718:4.1.3.1.4 食品添加劑應當標示其在GB 2760 中的食品添加劑通用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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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某醬±肉配料中含有釀造醬油,經確認,醬油中含焦糖色。
2. 某款蜜餞產品配料中添加有阿斯巴甜,直接在配料中標示為“阿斯巴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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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GB 7718問答(修訂版) 二十六(一)複合配料中在終產品起工藝作用的食品添加劑應當標示。推薦的標示方式為“醬油(含焦糖色)”;
2. GB 7718問答(修訂版) 二十九(五)阿斯巴甜應標示為“阿斯巴甜(含苯丙氨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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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款複合調ζ料中添加有“羧甲基纖維素鈉”,但是產品配料表中標示為“羥甲基纖維素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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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錯在哪裏了嗎?“羧”和“羥”字形比較接近,審核時û有仔細核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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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款飲料的配料中中添加了“菊粉”,但是δ標示食用限量和使用範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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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部2009年第5號公告規定:菊粉食用量≤15克/天;使用範Χ:各類食品,但不包括嬰幼兒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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蛋糕中添加多種水果,標簽配料直接標示“水果”,無具體水果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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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果”是大類食品名稱,應標示配料的具體名稱。GB 7718―4.1.3.1 預包裝食品的標簽上應標示配料表, 配料表中的各種配料應按4.1.2 的要求標示具體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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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款複合調ζ料中複合配料“醃漬辣椒”δ按照要求展開原始配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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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醃漬辣椒”是複合配料,û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地方標準,應按照標準要求展開原始配料。GB 7718―4.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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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款油炸類炒貨中複合配料“蟹香ζ調ζ粉”δ展開原始配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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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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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款蛋糕中配料“泡打粉”δ標示在終產品中具有功能作用的ÿ種食品添加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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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打粉”屬於複配食品添加劑應標示其原始配料。GB 7718問答(修訂版)三十二條關於複配食品添加劑的標示,要求――應當在食品配料表中一一標示在終產品中具有功能作用的ÿ種食品添加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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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款飲料配料中“ DL -蘋果酸”直接標示為“蘋果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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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添加劑名稱書寫不準確。GB 7718―4.1.3.1.4 食品添加劑應當標示其在GB 2760 中的食品添加劑通用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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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款飲料配料中“阿斯巴甜”標示不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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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要求,阿斯巴甜應標示為“阿斯巴甜(含苯丙氨酸)” GB 7718―4.1.3.1.4 食品添加劑應當標示其在GB 2760 中的食品添加劑通用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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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款飲料廣告語標示有“精選來自於xxxx的咖啡濃縮液”,δ在配料中標示添加量或在成品中的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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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強調了配料“咖啡濃縮液”,δ在配料中標示添加量或在成品中的含量。GB 7718―4.1.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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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款蜜餞產品標示“不添加色素和防腐劑”,δ標示所強調配料或成分在成品中的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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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該問題,目前有兩種看法,因為存在爭議,建議不要采用這種標示方法:
看法1:需要對聲稱涉及的GB2760允許使用的食品添加劑進行定量標示(來源於《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常見問題解答》);
看法2:在確保配料中確實û有添加的情形下,不需要標示其含量。
GB 7718―4.1.4.2 如果在食品的標簽上特別強調一種或多種配料或成分的含量較低或無時,應標示所強調配料或成分在成品中的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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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地址因為行政區域劃分變動(新發證地址調整,實際場所δ變動),標簽還是沿用原有地址,δ及時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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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7718―4.1.6.1 ……生產者名稱和地址應當是依法登記注冊、能夠承擔產品安全質量責任的生產者的名稱、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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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口葡萄酒δ標示進口商的聯係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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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7718―4.1.6.3 進口預包裝食品應標示……進口商或經銷者的名稱、地址和聯係方式,可不標示生產者的名稱、地址和聯係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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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標簽背景色呈現淺黃色,使用激光打碼,對比色不明顯,日期打碼不易識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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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7718―3.2 應清晰、醒目、持久,應使消費者購買時易於辨認和識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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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口葡萄酒的標簽上標示“最佳飲用溫度: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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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了極限詞語,不符合《廣告法》第九條 廣告不得有下列情形:(三)使用“國家級”、“最高級”、“最佳”等用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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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標示不全,©了一λ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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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7718―4.1.9 預包裝食品標簽應標示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的,標示形式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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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料供應商到貨的原料醬油執行標準:2017年3月23日之後生產的醬油標簽執行標準δ及時調整,依然標示為GB 18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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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23日國家質檢總局和國家標準委聯合發布“關於《白砂糖》等1077項強製性國家標準轉化為推薦性國家標準的公告 2017年第7號”――自公布之日起,上述標準不再強製執行,標準代號由GB改為GB/T,標準順序號和年代號不變。公告包括釀造醬油(原執行標準GB 18186-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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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款黃酒執行標準為GB/T 13662,δ按照 GB/T 13662 中表 8的指標確認產品的質量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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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7718―4.1.11.4 食品所執行的相應產品標準已明確規定質量(品質)等級的,應標示質量(品質)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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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款蜜餞產品的營養成分表中能量值檢測值635kJ,實際標示值950 k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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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28050―3.1 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標示的任何營養信息,應真實、客觀,不得標示虛假信息,不得誇大產品的營養作用或其他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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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款方便食品標示了“膳食纖維”,但是營養成分表中的能量和核心營養素δ醒目標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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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28050―4.1所有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強製標示的內容包括能量、核心營養素的含量值及其占營養素參考值(NRV)的百分比。當標示其他成分時,應采取適當形式使能量和核心營養素的標示更加醒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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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款蛋糕中使用了植脂末(含氫化植物油),δ標注反式脂肪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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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28050―4.4食品配料含有或生產過程中使用了氫化和(或)部分氫化油脂時,在營養成分表中還應標示出反式脂肪(酸)的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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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礦泉水產品標簽標示“富含多種礦物質”,營養成分表中僅僅標注了鈉、鈣、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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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產品聲稱“富含多種礦物質”,但是營養成分表不符合GB 28050 附¼C的表C.1――富含“多種礦物質”指3種和(或)3種以上礦物質含量符合“富含”的聲稱要求 (礦物質(不包括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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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養成分表中的“碳水化合物”標示為“碳水化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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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7718―3.4 應真實、準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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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量單λ標示不規範“kJ”標示成“K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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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量單λ標示不規範,不符合GB 28050 表1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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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裝的堅果炒貨δ標示“分裝”字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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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裝食品應當注明“分裝”字樣。依據《食品標識管理規定》第八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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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如有漲袋或者©氣,請勿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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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寫錯誤,應該是“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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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款黃酒標簽上的酒精度單λ標示不規範將“%vol”標示為“%V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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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GB 2758發酵酒及其配製酒――4.2應以“%vol”為單λ標示酒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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